证券时报记者 孙璐璐
近年来,我国金融领域相关纠纷数量、标的持续增加,但金融纠纷解决缺乏统一的制度安排,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银行业协会秘书长刘峰提交了一份关于制定《金融纠纷调解条例》的议案,建议金融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以法律法规形式巩固金融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具有必要性。
刘峰表示,制定《金融纠纷调解条例》,以法律形式确立金融纠纷调解机制,明确金融纠纷调解程序、调解组织法律地位、调解文书法律效力等一系列问题,有利于防范金融机构和企业声誉风险,有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的隐私,也有利于强化诉源治理,还可以大幅度降低金融纠纷化解成本,助力金融风险化解,完善金融法制。
近年来,金融领域相关纠纷数量持续增加。据有关报告反映,2016至2021年5年间各级人民法院受理、审理金融借款、保险、证券等案件每年均近百万件。以上海法院为例,2019年审结涉金融借款、融资租赁、证券期货等各类金融案件19.5万件,同比上升12.72%。上海金融法院成立至今已满3年,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8月20日,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766件,审结20088件,涉案标的总额达5489.94亿元人民币。
据刘峰介绍,受种种因素影响,金融机构有大量特定金融纠纷案件立案无门,如金额小、数量多、执行难的银行信用卡、网贷案件等。金融消费纠纷多头投诉、多头考核等现象普遍存在,增加金融机构化解金融消费纠纷处理难度。金融纠纷化解路径上仍然不明确,行业协会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在解决金融纠纷的作用发挥上存在不足。尤其是行业协会调解金融纠纷如何实现调仲对接、调诉对接、调证(公证)对接,仍然缺乏制度性的构建。
刘峰表示,金融纠纷调解可以大幅度降低化解成本。以银行业为例,数以万亿计的不良资产处置需要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进行裁判确权,金融机构或企业均需要支付巨额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以及保全担保费用等。以标的为50亿元争议计算,当事人一审、二审需要支付在诉讼费用大约5000万元。仲裁机构一裁终局未实施收费上限限制的大约需要2500万元。与诉讼、仲裁方式相比较,金融纠纷案件调解的成本普遍不到诉讼或仲裁的10%,通过委托调解付费或者协商收费调解成本则会更低。金融纠纷调解明显有利于金融机构和企业降低纠纷解决成本。
此外,刘峰还认为,金融纠纷化解是防控金融风险重要基础。无论是金融同业纠纷、不良资产处置、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还是金融机构合法权益保护,需要多元化解决方式,金融纠纷的调解解决更有利于防范金融机构和企业声誉风险,也有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的隐私,更有利于强化诉源治理,推动金融业的稳健发展。
因此,刘峰建议,总结近些年来国内金融纠纷调解实践,借鉴国外及地区金融纠纷调解立法经验,参照有关国际条约,尽快制定《金融纠纷调解条例》。
此外,就《金融纠纷调解条例》的主要内容,刘峰建议,明确金融监管机构设立全国性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构建金融消费者投诉和金融纠纷统一解决机制,明确金融纠纷调解为诉讼前置程序。明确各级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组建、职能、运行、费用来源、收费标准及其法律地位。明确专兼职从事金融纠纷调解人员的权利与义务。明确金融纠纷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关系,强化金融纠纷调解与仲裁、诉讼、公证衔接。明晰司法机关、政府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在金融纠纷中的职责。明确金融纠纷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