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超控股”)控股股东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杨飞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9,970,7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14%,中超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杨飞累计质押所持有公司股份225,81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8.19%。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超集团的通知,获悉中超集团将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并重新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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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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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一)截止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中超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杨飞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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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中超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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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超集团财务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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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超集团当前各类借款总余额为37,062.00万元,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需偿付的上述债务金额为37,062.00万元。中超集团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中超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不存在偿债风险。
4、中超集团及杨飞先生高比例质押的原因为日常资金需求,本次股份质押用于中超集团融资需求,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5、未来股份质押期限届满,将采取到期滚动还款或质押展期等方式实现控制风险和降低质押率,预计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7、中超集团上述质押股份行为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中超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中超集团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