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26日,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1年5月20日,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的情况
2022年1月18日,公司收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告知函》,原指派汪玉寿、蒋伟、潘丽丽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因项目安排变更原因,蒋伟、潘丽丽不再为公司提供2021度审计服务,现补充倪士明、施逸然作为公司2021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并完成相关审计工作。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汪玉寿、倪士明、施逸然。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度审计工作构成不利影响。
二、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简历及其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倪士明,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斯迪克(300806.SZ)、国元证券(000728.SZ)、中泰证券(600918.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施逸然,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其他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倪士明、施逸然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备查文件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告知函》;
2、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