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江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313,737,3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3663%;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昆吾”)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5,038,5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22%;中江集团与一致行动人拉萨昆吾累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318,775,8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5285%。
●本次质押后,中江集团与一致行动人拉萨昆吾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61,33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81.9792%,占公司总股本的60.2781%。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投资”或“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中江集团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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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中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拉萨昆吾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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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中江集团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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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本次质押所融资金的具体用途及预计还款资金来源:
本次股份质押主要系九鼎集团用于偿还债务,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主要包括正常业务经营收益、投资收益、股票红利及其他收益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若后续出现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追加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
2、中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拉萨昆吾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展开全文(2)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3)本次股份质押不涉及控股股东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4、控股股东资信情况
(1)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控股股东名称: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时间:2011-03-29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沿江北大道紫金城
主营业务:国内贸易,对各类行业的投资,商业运营管理,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对外贸易经营。(以上项目国家有专许可的凭证经营)。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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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股股东偿债能力指标
截至2021年09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指标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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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江集团未对外发行债券,亦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
(4)中江集团不涉及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5)中江集团经营状况良好,长期与国内多家金融机构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及授信较多,有充足的偿债能力,不存在偿债风险。
5、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交易情况
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拆入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授权借款额度10亿元,资金拆入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2021年年初借款余额0.4亿元,1-12月期间新增借款3.4亿元,归还借款1.8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借款余额2亿元。
上述资金往来不涉及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与中江集团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
6、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后续出现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