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2月23日,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水海纳”)公告了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大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大禹”)所持有公司的1,150万股股票被冻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编号:2021-053)。
2022年1月11日公司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大禹的通知,西藏大禹收到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1)苏0382财保188号之一】,裁定如下,解除对被申请人西藏大禹名下持有的深水海纳1,150万股股票的冻结,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因法院裁定后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冻结手续尚需时间,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正式解除冻结手续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