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车志远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车志远先生持有的4,000,000股公司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车志远先生所持有的4,000,000股公司股份于2021年12月8日10时起至2021年12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京东网司法拍卖网”(https://paimai.jd.com/283096922)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票被司法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经公开竞价,竞买人李穗意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车志远持有的400万股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东洋股票”,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8,736,000.00元(捌佰柒拾叁万陆仟圆整)。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公司股票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
二、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近日,公司获悉车志远先生400万股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车志远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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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事项
1、上述股份过户已执行完毕,车志远先生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后,东方海洋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车轼、朱春生、车志远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减少为57,179,813股,合计持股比例降至7.56%,所拥有的表决权合计比例降至7.56%,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化。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前N名证券持有人名册》。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