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1月0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于对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485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对关注函提及的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于2022年01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并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立即对关注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目前关注函回复的编辑工作已基本完成,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尚需做进一步完善并进行仔细审核,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将延期至2022年01月15日前回复关注函。公司将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完成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