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1年12月份商品代鸡苗销售情况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1年12月销售商品代鸡苗1,269.47万只,同比变动-46.54%,环比变动-48.61%;销售收入1,969.91万元,同比变动-72.70%,环比变动-52.83%。
二、原因说明
公司商品代鸡苗销量同比下降46.54%、环比下降48.6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停孵期集中在12月份(停孵:系孵化厂为避免毛鸡在春节假期出栏无法宰杀而提前避开生产的年度常规操作),鸡苗产量减少,销量下降。
公司商品代鸡苗销售收入同比下降72.70%、环比下降52.83%,主要原因是本期鸡苗销量下降及销售价格较低所致。
三、特别提示
1、上述披露仅代表公司商品代鸡苗销售情况,其他业务的经营情况不包括在内。鸡苗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幅度和频次较大,其价格变动直接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披露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