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东易天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易天正”)系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易日盛”)的控股股东,东易天正于2022年1月4日与上海玖鹏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代表“玖鹏大鹏精选2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玖鹏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5,150,000股股份(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9%)协议转让给玖鹏基金。
2、本次股份转让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为东易天正,实际控制人为陈辉先生。
3、本次股份转让前,东易天正持有公司股份227,014,5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11%。本次股份转让后,东易天正持有公司股份201,864,5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12%,通过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约定购回专用证券账户享有公司2%表决权,东易天正享有上市公司50.12%表决权。
4、本次股份转让协议已签署生效。在实际交割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会对本次协议转让进行合规性确认;各方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东易天正的通知,东易天正于2022年1月4日与玖鹏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5,150,000股股份(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9%)协议转让给玖鹏基金。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股份变化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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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后,东易天正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01,864,583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由54.11%变更为48.12%;因东易天正与山西证券在2021年7月22日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标的股份为8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期限365天,双方约定在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提交提案和表决等股东或持有人权利,由山西证券按照东易天正的书面意见行使,并且交易股份产生的相关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债权兑息、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归属于东易天正,故东易天正实际享有上市公司表决权为50.12%,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情况
1、名称:北京东易天正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广聚大街甲18号
3、法定代表人:陈辉
展开全文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797576022M
6、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经济信息咨询。
8、经营期限:2006年12月30日至2026年12月29日
9、主要股东情况:陈辉先生持有东易天正68.24%股权,杨劲女士持有东易天正31.76%股权。
(二)受让方情况
1、名称:上海玖鹏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代表“玖鹏大鹏精选2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注册地: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北兴村凤西路1512号56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3、执行事务合伙人:郭鹏飞
4、出资额:1,500万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1JX6J2XA
6、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7、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经营期限:2016年2月17日至2036年2月16日
9、合伙人及认缴出资情况:郭鹏飞认缴金额828万元,认缴比例55.2%;方日久认缴金额597万元,认缴比例39.8%;陈勇认缴金额75万元,认缴比例5%。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转让双方当事人
股份转让方:北京东易天正投资有限公司
股份受让方:上海玖鹏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代表“玖鹏大鹏精选2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二)转让股份的数量及比例
转让方拟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25,150,000股东易日盛股份(约占东易日盛总股本的5.99%)
(三)股份转让及支付
1、股份转让款
本次股份转让的总转让价款人民币139,582,500元(大写:壹亿叁仟玖佰伍拾捌万贰仟伍佰圆整),每股转让单价为5.55元。
2、股份转让、交割及支付
在本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向深交所提交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确认申请文件;在深交所就本次股份转让所出具合规确认意见书的有效期内,双方应共同办理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过户登记手续,将标的股份一次性过户登记至受让方名下。
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可向转让方累计不超过3次支付本次股份转让的总转让价款。
受让方未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向转让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则对迟延支付的当期应付未付股份转让价款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四)税费承担
本次股份转让办理深交所确认手续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费用由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无相关规定时,则由导致该等费用发生的一方承担。
(五)生效与终止
1、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协议终止
发生下列情形时,经双方书面同意可解除本协议:
(1)若有关证券监管机构或政府主管机关发布命令、裁决或采取任何其他行动,限制、阻止或以其他方式不予确认或禁止本次股份转让;
(2)本协议签署后至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前,适用的法律、法规出现新的规定或变化,且双方无法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内容就本协议的修改达成一致意见。
(3) 除非发生上述(1)和(2)之情况,否则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能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四、本次股权转让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控股股东自身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前,东易天正持有公司股份227,014,5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11%。本次股份转让后,东易天正持有公司股份201,864,5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12%;因东易天正与山西证券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标的股份为8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双方约定在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提交提案和表决等股东或持有人权利,由山西证券按照东易天正的书面意见行使,并且交易股份产生的相关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债权兑息、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归属于东易天正。综上所述,东易天正实际享有上市公司表决权为50.12%,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转让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2、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股份转让协议已签署生效。在实际交割时,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对本次协议转让进行合规性确认;各方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东易天正与玖鹏基金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