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评论员 杜恒峰
12月27日晚,科华生物便公告了一则坏消息,子公司天隆公司方面拒绝配合审计工作,理由是:科华生物所持天隆公司62%股权被冻结,法院已裁定禁止其行使这部分股权的全部股东权利。
子公司失控带来的直接后果是业绩和股价“双杀”,比如中嘉博创失去对嘉华信息的控制之后,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8亿元,同时确认投资损失2.87亿元,减少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约17.67亿元,消息发布后公司股价大跌;12月28日,科华生物股价也一度大跌近9%。
仔细梳理可以发现,失控子公司大多都是并购而来,本来向心力就有待提高,非常考验上市公司的整合资源能力,为此上市公司的常见做法是“高溢价并购+业绩对赌”,以高溢价达成交易,以业绩对赌锁定风险并拴住并购对象的核心团队。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下,上市公司必须也必然只能完全放权给并购对象的核心团队,这为子公司失控埋下了伏笔。
上市公司收购案众多,子公司失控只是极个别现象,触发这一风险的关键在对赌条款上面。对赌不但包括并购对象原股东的业绩承诺,也包括上市公司的收购承诺,一旦承诺无法兑现,纠纷就由此产生。田中精机、中嘉博创子公司就是因为业绩没达标,原股东动用各种手段拒不配合审计工作,导致子公司失控。科华生物则是在收购天隆公司62%股权后,承诺在2021年收购剩余38%股权,价格定为“不超过9亿元或2020年扣非净利润×25倍”孰高者,但巧合的是,天隆公司主营产品是防疫物资,2020年业绩爆发式增长,这导致剩余38%股权的价款高达105亿元,这显然不是70多亿元市值的科华生物所能承担的,它能选择的只能是违约或者修改收购条款,但这是天隆公司原股东断然不能接受的。
并购的子公司失控始于并购之前。上市公司有做好业绩、做大市值的客观需求,但需“未虑胜,先虑败”,并购首先要考虑与自身现有资源是否匹配,被并购对象能否对自己形成较强的依赖,评估没有原有管理团队后子公司能否正常运转,否则子公司很难形成向心力。其次,在对赌条款设计上,需要重点考虑对方的履约能力,能用股份支付对价的尽量用股份(甚至可以考虑以发行可转债的方式支付,转债设置特定条件),而不是现金。最后,对于科华生物这类情况,要对收购价格设置绝对上限,以防范收购承诺变成另一种形式的对赌,而对赌最终演变为“黑天鹅”事件。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