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7日15: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凤汇大道8号普天科技创业园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王文奎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116,36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5,000,000股的54.1229%。
(2)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115,999,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953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36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8%。
(3)内资股股东和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内资股(国人法人股)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115,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884%;出席会议的外资股(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及授权代表8人,代表股份1,36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45%。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展开全文1、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提案具体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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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提案1.00涉及关联交易,股东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的股份数量为115,000,000股,故与会对提案1.00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364,20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海越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洪亮、董曼曼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资格和召集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海越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