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部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概况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奥电子”或“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研究所(以下简称“十所”)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404,075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0%)无偿划转给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投资”)持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的《关于部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二、本次部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进展
截止本公告日,十所与电科投资已签署了《关于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协议书》,并取得《中国电科关于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部分股份无偿划转有关事项的批复》(电科资〔2021〕638号),批复同意将十所所持天奥电子5,404,075股股份无偿划转至电科投资持有。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无偿划转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本次股份无偿划转事项的进展等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