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日:2021年12月21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激励对象人数:51人
3、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2,28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了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概述
1、2020年7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1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2、2020年8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的修订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0-109)等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7月24日期间,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内部宣传栏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公示。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2020年9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监事会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122)。
4、2020年9月2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激励计划,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并于2020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125)。
5、2020年12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并确认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以人民币6.95元/股的价格向5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77.5万股,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0年12月4日,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相关事项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4)、《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5)等相关公告。
展开全文6、2021年8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对3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65,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监事会亦对拟回购注销股份的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审核意见。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的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等相关公告。
7、2021年8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拟以人民币28.61元/股的价格向4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11万股,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8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了核实并出具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等相关公告。
8、2021年12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确认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及解除限售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1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8)等相关公告。
二、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锁定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40%。公司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0年12月21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于2021年12月20日届满。
(二)条件成就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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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对51名激励对象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共计2,284,000股进行解除限售。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本次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日:2021年12月21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激励对象人数:51人
3、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2,28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
4、首次授予部分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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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激励对象中周祎先生、邓伟军先生、方轶先生、姚开林先生、王琪先生分别为公司董事或高管,其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进行管理。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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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解锁部分符合条件之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5、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