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信鑫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参与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东兴证券-民生银行-东兴信鑫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管理人通知,因资管计划到期无法续展,资管计划于2021年12月13日完成减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715.228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69%。本次减持属于被动减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管计划持股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文件精神,基于对中国资本市场和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由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增持参与人委托设立的“东兴证券-民生银行-东兴信鑫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自2015年8月25日至2016年1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计715.228万股(公告编号:2016-006)。2020年2月,经全体增持参与人及管理人一致书面同意,资管计划到期日延长至2020年12月15日(公告编号:2020-008)。到期后,资管计划进入清盘结算期。
二、股份减持情况
1、股份减持股份情况
■
鉴于资管计划到期且无法续展,上述减持属于被动减持情形。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三、其他有关说明
1、上述增持参与人通过资管计划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系其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股票,其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3、本次增持参与人在增持公司股票时承诺:该集合计划自2016年1月25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参与人已履行了所作的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4、本次增持参与人未做过关于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四、备查文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