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7,70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15463)、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15563)和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15566)
●委托理财期限: 分别为89天、21天和21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达半导”或“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1年12月0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和不超过25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1号),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00万股(含本数)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0,000.00万元。截止2021年11月03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9,999,8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3,049,272.0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476,950,527.96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11月03日出具了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756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展开全文(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15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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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15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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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1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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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15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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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15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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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1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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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本金部分投资于银行间或者交易所流通的投资级以上的固定收益工具、存款等,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回购、拆借、存款、现金、同业借款等,获得持有期间收益。其中各类资产投资额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
债券、回购、拆借、存款、现金等投资品的比例为0-100%。在本产品存续期内,杭州银行有权根据投资需要在上述投资范围和比例内调整具体投资品,此种情况下杭州银行无需进行信息披露,客户不可提前赎回,但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行:嘉兴分行)是已上市金融机构。
(二)董事会经过调查认为,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提供机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行:嘉兴分行)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主营业务正常稳定,盈利能力、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符合对理财产品发行机构的选择标准。上述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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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2021年9月30日/2021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的金额为人民币107,7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2021年9月30日)货币资金7,678.03万元的比例为1,402.70%。截止2021年11月03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476,950,527.9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11月03日出具了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756号),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充分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理财产品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核算,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选择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委托理财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无法获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1年12月0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和不超过25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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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