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董事长曾文章先生、副董事长柯永昌先生、董事陈嘉兴先生、董事吴宽裕先生、副总经理游百乐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邱玉英女士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42,53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534,881,805比例0.0640%。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收到上述董事及高管的《关于买卖汉钟精机股票计划的通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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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及本次拟减持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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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尾数差为四舍五入造成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5、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若减持期间公司股票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应的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二)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以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及高管承诺:除股份锁定承诺外,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董事、高管股份变动的其他规定。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三、风险提示
1、本次股票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减持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2、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和减持数量的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公司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买卖汉钟精机股票计划的通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