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傅利泉先生及持股5%以上股东朱江明先生的通知,获悉傅利泉先生、朱江明先生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情况发生变更,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傅利泉先生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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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傅利泉先生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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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朱江明先生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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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1)截至公告披露日,傅利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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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20.11%,未达到50%。
(2)截至公告披露日,朱江明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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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江明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12.64%,未达到50%。
5、股东股份被冻结或拍卖等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傅利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强制平仓风险,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傅利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须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傅利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股份等措施来应对风险,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朱江明先生本次延期购回基于个人资金安排,对前期已质押股份办理延期购回业务,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朱江明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股份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