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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半夏花开

   日期:2023-10-13     浏览:28    评论:0    
核心提示: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1-070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1-070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提前五日以电话、邮件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12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收董事表决票9张,实收9张,其中独立董事3张。董事长陈繁华、董事林小龙、刘锋、徐燕、张岩、张世昕,独立董事贺云、沈维涛、赵波亲自参与了本次会议的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2021年12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董事林小龙、张岩回避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关于签署深圳机场GTC委托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2021年12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深圳机场GTC委托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董事林小龙、张岩回避表决;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及建设资金需求,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及深圳市属国企发行的融资类金融产品等类型的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实施和办理上述理财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2021年12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的公告》。

四、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间定于2021年12月27日(星期一)14:30,会议地点定于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802会议室,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展开全文

具体内容请见2021年12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议案一至议案三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1-071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提前五天书面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12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收监事表决票3张,实收3张,监事会主席叶文华、监事潘明华、监事郝航程亲自参与了本次会议的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财务资助,其中,22.75亿元为机场集团退还公司以自有资金偿还的地方政府专项债金额;27.25亿元为机场集团将以机场卫星厅项目申请的深圳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本次财务资助以机场集团申请的2019、2020、2021年深圳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实际发行利率为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有利于扩展公司融资渠道,能够有效保障公司卫星厅工程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需要。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与机场集团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我们同意本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本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关于签署深圳机场GTC委托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机场集团为深圳机场T3航站楼配套附属设施GTC的资产和运营主体,公司前期与机场集团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机场集团将GTC的广告资源和公共服务及保障整体委托公司进行管理,其中,GTC商业、办公用房资源由机场集团自营。在近一期委托运营过程中,因委托资源面积及业务增加、广告资源拆除等因素,导致GTC运营费用增加,而广告收入减少,经双方协商,拟调增2020年委托管理费。同时,双方拟续签GTC委托管理合同,委托范围及委托内容与调整后的近一期委托合同保持一致,委托管理费计算方式保持不变,委托期限为两年。

委托管理价格采用成本加成原则定价,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价格,机场集团按照GTC日常运营管理成本与GTC广告收入的差额,并考虑一定的利润,向公司支付委托管理费。定价政策能够符合公允性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与机场集团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我们同意本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本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卫星厅扩建工程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及深圳市属国企发行的融资类金融产品等类型的投资理财(以下简称“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符合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决策程序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议案一至议案三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1-072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

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事项

为保障卫星厅工程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于2019年6月、2020年1月、2021年6月与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签订借款协议,机场集团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借款利率以机场集团申请的当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实际发行利率为准,机场集团可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一年内分次借款,单笔借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详见公司2019年4月27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19年12月25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21年5月27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按照公司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前期已偿还机场集团22.75亿元财务资助,用于机场集团提前偿还政府专项债券借款。根据深圳市审计局的专项检查意见,为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管理,机场集团需退还公司以自有资金偿还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借款金额。为保障卫星厅工程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满足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管理要求,机场集团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财务资助,其中,22.75亿元为机场集团退还公司以自有资金偿还的地方政府专项债金额;27.25亿元为机场集团以机场卫星厅项目申请的深圳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借款利率以机场集团申请的专项债券实际发行利率为准。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二)关联关系

本交易事项的交易双方为本公司和本公司控股股东机场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本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进行了表决;关联董事林小龙、张岩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陈繁华、刘锋、徐燕、张世昕,独立董事贺云、沈维涛、赵波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表决,并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一致通过。

根据关联交易监管政策规定、本公司《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本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上述授权额度和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35年12月31日以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分次借款。

独立董事贺云先生、沈维涛先生、赵波先生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本关联交易发表了专门意见。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名称: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国有独资

(三)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机场道1011号

(四)法定代表人:陈金祖

(五)成立时间:1989年5月11日

(六)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人民币

(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711377

(八)主营业务范围:客货航空运输及储运仓储业务,航空供油及供油设施;旅业(只设客房不设餐饮)(分公司经营);机动车停放服务;通讯及通讯导航器材;售票大楼及机场宾馆、餐厅、商场(需另办执照)的综合服务及旅游业务;航空机务维修基地及航空器材;经营指定地段的房地产业务(需建设局认可);机场建筑物资及航空器材、保税仓储业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教育培训、小件寄存、打字、复印服务;进出口业务;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非营利性医疗业务;机场及相关主营业务的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供水、供电、供冷服务(依法需要审批的,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供冷运维服务;机场水电运行维护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客运场站经营;客运码头经营、联运服务;游艇泊位租赁及销售、游艇会员卡、贵宾卡销售;游艇码头设计;游艇的设计、技术开发、租赁及销售;酒店管理;产业园区开发与经营;创业孵化器管理服务;产业和商业项目策划及相关信息咨询、设计及相关布局规划;信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会务、展会服务;文化活动策划(不含经营卡拉OK、歌舞厅);航空产品维修及加改装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九)股权结构:机场集团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控股的国有企业,持有本公司56.97%的股权。

(十)历史沿革:机场集团是深圳市市属大型重点国有企业,负责深圳机场的投资建设与经营管理。原名为“深圳机场公司”,系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深府办[1989]336号文批准于1989年5月11日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由深圳市财政局及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现更名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并由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行使国有资产管理权。1994 年6月30日,经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深投字[1994]80号文批准,机场集团更名为“深圳机场(集团)公司”,并向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注册号为4403011022938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94,924万元人民币,经营期限为15 年。2004 年,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经营期限延长至2039年5月11日止。2001年7月27日,经深圳市国资委[2001]7号文批准,机场集团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自2004年4月20日起,机场集团正式更名为“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并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十一)财务数据:2020年度营业收入600,170万元,净利润67,311万元(数据经审计);截至2021年9月30日,机场集团总资产5,718,936万元,净资产4,099,691万元。

(十二)机场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前期机场集团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止2021年11月30日,机场集团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累计4,250,980,313.67元,已偿还2,275,016,843.02元,未偿还1,975,963,470.65元。详细情况如下:

(一)机场集团共向公司提供2019年深圳市地方专项债券资金1,370,691,748.83元借款,用于支付卫星厅工程款,公司已全额偿还。

(二)机场集团共向公司提供2020年深圳市地方专项债券资金2,227,814,467.42元借款,用于支付卫星厅工程款,公司已偿还904,325,094.19元,未偿还借款1,323,489,373.23元。

(三)机场集团共向公司提供2021年深圳市地方专项债券资金652,474,097.42元借款,未偿还借款652,474,097.42元。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机场集团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财务资助,其中,22.75亿元为机场集团退还公司以自有资金偿还的地方政府专项债金额;27.25亿元为机场集团将以机场卫星厅项目申请的深圳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财务资助以机场集团申请的2019、2020、2021年深圳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实际发行利率为准。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转移。

六、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贷款人(甲方):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借款人(乙方):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二)资金来源

本次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其中22.75亿元为机场集团退还公司以自有资金偿还的地方政府专项债金额;27.25亿元为机场集团将以机场卫星厅项目申请的深圳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三)交易主要内容

1.机场集团向公司提供人民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借款。其中22.75亿元为公司前期以自有资金已偿还的地方政府专项债金额,现由机场集团一次性退还至公司账户,可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余27.25亿元专款用于卫星厅项目建设,公司支付每期卫星厅项目工程款时,机场集团以内部借款形式借予公司,公司根据深圳市财政局每年下发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偿付计划偿还相应借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利率以专项债券实际发行利率为准。

计息方式:利息从公司实际到款日起按照到款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

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实际使用天数*年利率/365

3.借款期限

公司根据深圳市财政局每年下发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偿付计划偿还相应借款本金和利息。借款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35年12月31日以内有效(此有效期为签署借款协议有效期,非借款协议履行完毕的有效期)。

4.机场集团有权检查、监督借款使用情况,公司有义务提供相关资料,否则机场集团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财务资助是控股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卫星厅项目建设的大力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2021年1月1日至披露日,本公司与机场集团之间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59,348万元,主要是房屋租赁费、水电费、信息通讯资源委托服务、日常供水供电维修维保及代建水电项目工程、GTC商业管理委托费等。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贺云、沈维涛、赵波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就本关联交易回避了表决。

(二)公司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为董事会提供了可靠、充分的决策依据。

(三)我们在事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况进行了全面、客观的了解。我们认为:

公司控股股东机场集团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财务资助,其中,22.75亿元为机场集团退还公司以自有资金偿还的地方政府专项债金额;27.25亿元为机场集团将以机场卫星厅项目申请的深圳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本次财务资助以机场集团申请的2019、2020、2021年深圳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实际发行利率为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有利于扩展公司融资渠道,能够有效保障公司卫星厅工程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需要。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上述关联交易与机场集团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六)我们同意本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本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门意见

(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1-073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深圳机场GTC委托

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为深圳机场T3航站楼配套附属设施综合交通换乘中心(以下简称“GTC”)的资产和运营主体。为统一公共服务标准,增强旅客整体体验,实现GTC与T3航站楼公共服务一体化管理,提升服务保障效率,机场集团将GTC的广告资源和公共服务及保障整体委托公司进行管理。其中,GTC商业、办公用房资源由机场集团自营。GTC的运营管理成本由公司承担,广告收入由公司享有,机场集团按照GTC日常运营费用与GTC广告收入的差额,并考虑一定的利润,向公司支付委托管理费。(详见公司公告《2019-008关于调整GTC委托运营管理部分内容的关联交易公告》)

但在近一期委托运营过程中,因委托资源面积及业务增加、广告资源拆除等因素,导致GTC运营费用增加,而广告收入减少,经双方协商,拟对2020年委托管理费进行调整。同时,2020年合同到期后,机场集团拟继续将GTC委托公司运营管理,委托范围及委托内容与近一期调整后的委托合同保持一致,委托管理费计算方式保持不变,委托期限为两年。目前,双方已就2020年GTC委托管理费调整方案及2021-2022年委托合同签署方案达成一致意见。2020年委托管理费增加1,778万元,2021年委托管理费为3,773万元,2022年委托管理费为3,622万元。

(二)关联关系

本交易事项的交易双方为本公司和本公司控股股东机场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本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进行了表决;关联董事林小龙、张岩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陈繁华、刘锋、徐燕、张世昕,独立董事贺云、沈维涛、赵波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表决,并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一致通过。

根据关联交易监管政策规定、本公司《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本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贺云先生、沈维涛先生、赵波先生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本关联交易发表了专门意见。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名称: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国有独资

(三)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机场道1011号

(四)法定代表人:陈金祖

(五)成立时间:1989年5月11日

(六)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人民币

(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711377

(八)主营业务范围:客货航空运输及储运仓储业务,航空供油及供油设施;旅业(只设客房不设餐饮)(分公司经营);机动车停放服务;通讯及通讯导航器材;售票大楼及机场宾馆、餐厅、商场(需另办执照)的综合服务及旅游业务;航空机务维修基地及航空器材;经营指定地段的房地产业务(需建设局认可);机场建筑物资及航空器材、保税仓储业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教育培训、小件寄存、打字、复印服务;进出口业务;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非营利性医疗业务;机场及相关主营业务的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供水、供电、供冷服务(依法需要审批的,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供冷运维服务;机场水电运行维护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客运场站经营;客运码头经营、联运服务;游艇泊位租赁及销售、游艇会员卡、贵宾卡销售;游艇码头设计;游艇的设计、技术开发、租赁及销售;酒店管理;产业园区开发与经营;创业孵化器管理服务;产业和商业项目策划及相关信息咨询、设计及相关布局规划;信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会务、展会服务;文化活动策划(不含经营卡拉OK、歌舞厅);航空产品维修及加改装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九)股权结构:机场集团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控股的国有企业,持有本公司56.97%的股权。

(十)历史沿革:机场集团是深圳市市属大型重点国有企业,负责深圳机场的投资建设与经营管理。原名为“深圳机场公司”,系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深府办[1989]336号文批准于1989年5月11日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由深圳市财政局及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现更名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并由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行使国有资产管理权。1994 年6月30日,经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深投字[1994]80号文批准,机场集团更名为“深圳机场(集团)公司”,并向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注册号为4403011022938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94,924万元人民币,经营期限为15 年。2004 年,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经营期限延长至2039年5月11日止。2001年7月27日,经深圳市国资委[2001]7号文批准,机场集团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自2004年4月20日起,机场集团正式更名为“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并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十一)财务数据:2020年度营业收入600,170万元,净利润67,311万元(数据经审计);截至2021年9月30日,机场集团总资产5,718,936万元,净资产4,099,691万元。

(十二)机场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机场集团所属资产深圳机场综合交通换乘中心(GTC)建筑面积8万平米,是深圳机场航站楼配套附属设施,为进出港旅客提供集公共交通换乘、商业服务为一体的交通枢纽。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受托开展GTC的物业管理、安全管理、服务提升及GTC广告运营等工作。本次关联交易拟根据委托资源面积及业务范围等变化因素,将2020年GTC委托管理费由1,723万元调整为3,501万元;2021-2022年委托范围及委托内容与调整后的近一期委托合同保持一致,委托管理费计算方式保持不变。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委托管理价格为采用成本加成原则定价,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价格,定价政策能够符合公允性原则。

(一)2020年委托管理费调整

根据近一期委托合同相关条款:“如因资源数量、业务模式等方面重大变化导致需要调整上述委托管理费,则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补充协议予以确认。”经核算,因委托面积增加GTC三层、增加防爆安检业务、广告媒体拆除等因素,2020年委托管理费由1,723万元调整为3,501万元,机场集团需增加支付委托管理费1,778万元。

(二)2021-2022年委托管理费

机场集团按照GTC日常运营管理成本与GTC广告收入的差额,并考虑一定的利润,向公司支付委托管理费。考虑考虑设备老化能耗增加、CPI及薪酬增长等因素,运营管理成本逐年增长,同时考虑GTC新媒体投入运营,广告收入有一定提升,2021年-2022年委托管理费分别为3,773万元和3,622万元。

表1 GTC委托管理收益测算表(单位:万元)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标的:GTC委托运营管理

(二)协议价格:增加补充支付2020年委托管理费1,778万元,在本交易协议签署后20个工作日内,由机场集团向公司支付;2021年委托管理费为3,773万元,2022年委托管理费为3,622万元。

(三)协议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生效条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

机场集团为深圳机场T3航站楼配套附属设施GTC的资产和运营主体,将GTC的服务保障及设施统一委托公司进行管理能够实现GTC与T3航站楼公共服务一体化管理,统一公共服务标准,增强旅客整体体验,提升服务保障资源效率。

(二)本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三)公司与机场集团的上述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2021年1月1日至披露日,本公司与机场集团之间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59,348万元,主要是房屋租赁费、水电费、信息通讯资源委托服务、日常供水供电维修维保及代建水电项目工程、GTC商业管理委托费等。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贺云、沈维涛、赵波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就本关联交易回避了表决。

(二)公司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为董事会提供了可靠、充分的决策依据。

(三)我们在事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况进行了全面、客观的了解。我们认为:

机场集团为深圳机场T3航站楼配套附属设施GTC的资产和运营主体,公司前期与机场集团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机场集团将GTC的广告资源和公共服务及保障整体委托公司进行管理,其中,GTC商业、办公用房资源由机场集团自营。在近一期委托运营过程中,因委托资源面积及业务增加、广告资源拆除等因素,导致GTC运营费用增加,而广告收入减少,经双方协商,拟调增2020年委托管理费。同时,双方拟续签GTC委托管理合同,委托范围及委托内容与调整后的近一期委托合同保持一致,委托管理费计算方式保持不变,委托期限为两年。

委托管理价格采用成本加成原则定价,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价格,机场集团按照GTC日常运营管理成本与GTC广告收入的差额,并考虑一定的利润,向公司支付委托管理费。定价政策能够符合公允性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上述关联交易与机场集团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六)我们同意本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本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门意见

(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1-074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公司资金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及建设资金需求,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及深圳市属国企发行的融资类金融产品等类型的投资理财(以下简称“投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实施和办理上述理财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根据有关规定,本次拟开展的投资理财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收益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卫星厅扩建工程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投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用于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及深圳市属国企发行的融资类金融产品等类型的投资理财。在上述产品类型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全部用于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投资理财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以内。(此有效期计算为签署购买投资理财相关协议的日期,而非投资理财相关协议履行完毕的日期)。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六)决策程序

该项议案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实施和办理上述理财事项。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选择低风险理财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实际收益低于预期;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该项投资的实际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投资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规范投资理财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能够控制投资风险,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内控制度较为完善,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二)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为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及深圳市属国企发行的融资类金融产品等类型的投资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投资理财产品,在授权期限内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同意将本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的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卫星厅扩建工程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及深圳市属国企发行的融资类金融产品等类型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符合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决策程序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截至本披露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注:2021年7月28日,公司对本到期理财产品进行了展期,该产品到期一次兑付本息。(详见公司公告《2021-037 关于对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进行展期的公告》)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1-075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1年12月27日(星期一)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802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27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 9:15一9:25,9:30一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 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0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8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3项,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议案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签署深圳机场GTC委托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的议案。

(二)议案内容的披露情况

议案一至议案三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签署深圳机场GTC委托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的公告》。

(三)特别事项说明

1.议案一至议案三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一、议案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一、议案二进行审议时,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3.上述议案均为普通表决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股东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及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3日(8:30-12:00,13:30-17:00)、2021年12月24日(8:30-12:00,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1004室

电话:0755-23456331

传真:0755-23456327

邮编:518128

联系人:林俊、郝宇明

(五)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89”,投票简称为“机场投票”。

(二)议案设置。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三)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1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见下表: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1-076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11月份生产经营快报的

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告属自愿性信息披露。

重要说明:

一、上述数据为快报数据,与实际数据可能存在差异;

二、上述运输生产数据源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供投资者参考。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原文链接:http://www.jingke.org/news/show-151059.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以上就是关于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半夏花开全部的内容,关注我们,带您了解更多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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