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股东、董事王晓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引生先生、蓝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山投资”)、王柳琳女士合计持有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特光学”)股份43,1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2%。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且已于2021年9月2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年9月23日,公司披露了《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公司股东、董事王晓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引生先生、蓝山投资、王柳琳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00股,不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的3.72%。其中,集中竞价交易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大宗交易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
2021年11月11日,公司披露了《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自 2021年10月28日至 2021年11月10日,王晓明先生、张引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598,80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416%。
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收到王晓明、张引生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12月8日,王晓明、张引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058,80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005%,本次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现将王晓明、张引生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备注:本表取值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导致本表合计持股比例与上文有所差异。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减持数量过半
■
展开全文(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系股东自身资金需求,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及减持实施进展,系公司股东王晓明、张引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王晓明、张引生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择机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及减持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报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会继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