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湖南省财信常勤壹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2月8日收到湖南省财信常勤壹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勤壹号”)出具的《关于大宗交易减持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常勤壹号分别于2021年12月3日和2021年12月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比例累计达到1.1223%。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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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有关规定,常勤壹号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合计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常勤壹号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属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本次大宗交易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三、备查文件
1、常勤壹号《关于大宗交易减持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