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1-057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11月22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申请银行借款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2年向银行申请借款总计不超过110,000万元,其中40,000万元为到期续借款项,70,000万元为新增借款。上述借款利率按与银行协商的利率确定。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分批提款。借款情况具体如下:
(一)公司本部向银行申请借款不超过55,000万元,其中,40,000万元为到期续借款项,借款期限为1年;15,000万元为新增借款,借款期限为1年;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借款不超过30,000万元,该借款为新增借款,借款期限为3-5年;
(三)公司控股子公司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不超过12,000万元,该借款为新增借款,借款期限为1年;
(四)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嘉华固井材料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不超过5,000万元,该借款为新增借款,借款期限为1年;
(五)公司全资子公司固原市赛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不超过2,000万元,该借款为新增借款,借款期限1年。
(六)公司控股公司皋兰赛马新材料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不超过6,000万元,该借款为新增借款,借款期限1年。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2022年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2022年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展开全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5票,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鉴于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余明清、于凯军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2)。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1-058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数3票,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数3票,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3日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1-059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2022年
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水股份”)、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马物联”)、宁夏嘉华固井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固井”)、固原市赛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原赛马”)、皋兰赛马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皋兰赛马”)。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所属部分控股公司2022年总计向银行申请借款不超过55,000万元,公司将按持股比例为上述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42,610万元。●
截止2021年11月30日,公司为所属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2022年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所属部分控股公司2022年总计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5,000万元借款,公司将按持股比例为上述公司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42,610万元,其中:
1.控股子公司青水股份银行借款不超过30,000万元,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6,196万元;
2.控股子公司赛马物联银行借款不超过12,000万元,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额度不超过6,600万元;
3.控股子公司嘉华固井银行借款不超过5,000万元,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500万元;
4.全资子公司固原赛马银行借款不超过2,000万元,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
5.控股公司皋兰赛马银行借款不超过6,000万元,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额度不超过5,314万元。
上述银行借款中除青水股份银行借款期限为3-5年外,其他公司借款均为1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青水股份成立于2001年8月,法定代表人王常军,注册地青铜峡市青铜峡镇,注册资本33,425万元,经营范围为水泥、水泥熟料、商品混凝土的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管理服务;混凝土骨料的生产和销售;水泥设备安装、维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自有土地租赁;水泥用石灰岩开采。公司持有该公司87.32%的股权,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7.07%股权,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34%股权,宁夏青峡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0.15%股权,宁夏青铜峡水泥集团峡星机械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0.12%股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42,159.00万元,负债总额18,091.3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6,865.88万元),净资产124,067.65万元,202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82,243.54万元,实现净利润21,611.47万元。截止2021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41,203.28万元,负债总额21,463.4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0,107.60万元),净资产119,739.88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6,795.91万元,实现净利润14,300.58万元。
2.赛马物联成立于2010年8月,法定代表人尹自波,注册地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兴洲北街银川中关村创新中心C座1509室,注册资本2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共铁路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保税物流中心经营;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园区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修理与维护;机械设备租赁;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公司持有该公司55%的股权,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0%股权,中建材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股权,天津瑞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该公司5%股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9,142.12万元,负债总额13,558.1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3,558.11万元),净资产5,584.01万元,202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57,227.55万元,实现净利润220.45万元。截止2021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72,978.70万元,负债总额34,572.2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9,943.59万元),净资产38,406.43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8,229.58万元,实现净利润-312.68万元。
3.嘉华固井成立于2011年6月,法定代表人赵亮,注册资本2,000万元,注册地盐池县东顺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为固井复合材料、水泥及其他新材料的制造及销售,技术服务。公司持有该公司50%股权,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0%股权,公司合并嘉华固井财务报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2,765.65万元,负债总额8,800.4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8,770.49万元),净资产3,965.16万元,202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6,599.49万元,实现净利润1,827.51万元。截止2021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8,832.48万元,净资产4,995.80万元,负债总额13,836.6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3,807.24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6,490.44万元,实现净利润 2,030.64万元。
4.固原赛马成立于2000年4月,法定代表人马志锋,注册资本7,713万元,注册地固原市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经营范围为水泥、水泥熟料及水泥制品的生产与销售。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8,985.95万元, 负债总额1,983.0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983.09万元),净资产7,002.87万元。202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852.92万元,实现净利润1,872.35万元。截止2021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6,853.22万元,净资产6,714.73万元,负债总额10,138.4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0,138.49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984.90万元,实现净利润-288.13万元。
5.皋兰赛马成立于2018年4月,法定代表人马占海,注册资本8,000万元,注册地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黑石镇星湾村,经营范围为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石灰石、石膏开采,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货物运输代理;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公司持有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材甘肃”)98.415%的股权,兰州市皋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中材甘肃1.585%的股权,中材甘肃持有皋兰赛马90%股权,自然人王博持有皋兰赛马10%股权。该公司尚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020.44万元, 负债总额0.4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0.44万元),净资产3,020.00万元。截止2021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229.44万元, 负债总额2,059.4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059.44万元),净资产3,170.00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按持股比例为以下公司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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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控股公司青水股份、赛马物联、嘉华固井、皋兰赛马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将收取担保费。每笔银行借款担保额度的担保费计算标准为:借款期限在2年(含)以内的,按照担保额度的1%收取担保费;借款期限在2年(不含)以上的,按照担保额度的1.5%收取担保费。担保期间内不收取其它费用。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固原赛马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不收取担保费。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担保是为了支持控股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担保的对象全部为公司控股公司或全资子公司。被担保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合理,资产质量良好,具有偿债能力。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1年11月30日,本公司及所属公司无对外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2021年1-9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1-060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 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 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天职国际合伙人58人、注册会计师1,25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50人。
3.业务规模
天职国际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2.28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6.9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13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5 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07 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8年度、2019 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涉及人员11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刘丹,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2:程淑璐,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春燕,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近三年复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
性的情形。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公司结合行业标准、审计服务质量及审计工作量等因素与天职国际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2021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与2020年度相同,审计费用总计不超过11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不超过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30万元。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与会委员一致认为: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已连续三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天职国际已连续三年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及相关咨询业务,该事务所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内部管理业务流程较为熟悉,能够按照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按时向公司出具年度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公司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聘请的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已连续三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聘请天职国际承担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支付总计不超过115万元的审计费用;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1年12月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四)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宁夏建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之事前认可意见》
(二)《宁夏建材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之审核意见》
(三)《宁夏建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1-061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需要提交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预计2022年度与公司关联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是基于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上述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 关联人回避事宜:鉴于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余明清、于凯军回避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事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余明清、于凯军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公司本次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将根据政府部门出具的行业标准指导价、招标、市场比价、关联方提供给非关联第三方的价格等为依据确定,体现了公允性原则;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余明清、于凯军回避表决,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金额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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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公司2021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合同金额比预计金额少21,300.45万元,主要原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控股子公司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的网络货运业务发生金额少于预期所致。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预计金额
预计2022年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与关联方中国建材集团控制的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金额总计约246,592.03万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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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合同金额比 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增加153,106.70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将加快网络货运业务开拓力度,预计向关联方提供的网络货物运输服务增加,另外公司预计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增加。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中国建材集团集科研、制造、流通为一体,是中国最大、世界领先的综合性建材产业集团。注册资本171.36亿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经营范围:建筑材料及其相关配套原辅材料的生产制造及生产技术、装备的研究开发销售;新型建筑材料体系成套房屋的设计、销售、施工;装饰材料的销售;房屋工程的设计、施工;仓储;建筑材料及相关领域的投资、资产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会展服务;矿产品的加工及销售;以新型建筑材料为主的房地产经营业务和主兼营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中国建材集团总资产6,001.26亿元,净资产1,890.10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940.97亿元,实现净利润201.35亿元。
中国建材集团持有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43.02%的股份,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7.56%的股权,中国建材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其他主要关联方情况
其他主要关联方是中国建材集团控制的企业,主要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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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与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材机电备件有限公司、中材(天津)重型机械有限公司、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中材淄博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中材矿山建设有限公司等单位发生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备品备件购买、设备维修及技术改造服务、工程施工、提供网络货物运输服务等;与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发生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采购设备、备品备件等;与中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安睿智达(成都)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发生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购买备品备件、接受技术服务等;与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采购备品备件、销售产品等;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发生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接受产品检验、标准化评审等服务;与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及其所属单位发生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矿山储量监测、勘查、核实、安全评价等服务;与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所属中建材(合肥)粉体科技装备有限公司、中建材(合肥)机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购买备品备件、接受技术服务等;与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发生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购买耐火材料、接受技术服务、提供网络货物运输服务等;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中国中材进出口有限公司、中建材大宗物联有限公司、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北新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北方水泥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发生关联交易的内容主要为提供网络货物运输服务、销售产品等。
(一)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是水泥工程建设行业的龙头企业,主要从事国内外大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工程总承包集成服务及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建设安装、装备制造及供应、调试及运转维护等业务。
(二)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特种纤维复合材料行业最大的集研发设计、产品制造与销售、成套技术与装备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多年从事水泥生产线相关产品制造或服务,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和较高的技术水平。
(三)中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致力于先进陶瓷、人工晶体和新能源材料三大产业和技术的开发,是中国先进陶瓷和人工晶体行业最大的集研发设计、产品制造、成套技术与装备和相关工程集成及进出口业务于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四)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是水泥生产线余热发电工程领域国内领先的余热发电综合服务商。
(五)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国内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及建设工程领域内极具规模、综合性、第三方检验认证服务机构。可提供项目、标准检测、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及服务认证等服务。
(六)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承担全国大部分建材原料矿山及主要非金属矿山勘查,基本形成了地质勘查、工程勘察施工和多种经营等多层次的产业结构。
(七)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耐火材料品种最全、服务领域最广、出口产品最多的综合型耐火材料服务商。
(八)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是中国建材行业重点科研院所和甲级设计单位,主要从事水泥生产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制造;水泥工厂的工程设计、技术服务、工程监理、设备成套、工程总承包等工作。
(九)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方水泥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水泥、熟料、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及销售。
(十)北新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是全球最大的石膏板产业集团,主要为各类建筑和家庭客户提供石膏板墙体吊顶系统、矿棉板吊顶吸声系统等。
上述企业与公司有着长期的合作关系,资信较好。公司及其控股的公司与上述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合同,能够保证交易的正常进行。
四、交易定价政策
(一)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设备、备品备件等商品:将通过招标、关联方提供给非关联第三方的价格等为依据确定。
(二)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技术改造、设备维修、产品质量检验、标准评审、矿山储量监测、勘查、核实、安全评价等技术服务:将根据政府部门出具的行业标准指导价、招标、关联方提供给非关联第三方的价格等方式为依据确定。
(三)向关联方销售水泥、熟料等产品将根据招标、市场价格等方式为依据确定。
(四)向关联方提供网络货物运输服务价格将根据招标、市场价格并结合物料运输起止地点距离为依据确定。
公司将根据以上定价政策要求具体的关联交易主体提供单项关联交易的定价说明,并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预计2022年度与公司关联方中国建材集团控制的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是基于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上述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宁夏建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之事前认可意见》
(二)《宁夏建材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之审核意见》
(三)《宁夏建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1-062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1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东街219号建材大厦16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21日
至2021年12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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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2月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 2021年12月4日刊登于本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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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公众股股东持股票账户、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票账户、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三)异地股东可将登记内容传真至本公司证券法务部。
(四)登记时间:2021年12月 15日至 2021年12月20 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五)登记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东街 219 号建材大厦 16 层本公司证券法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 联系电话:0951-2085256、0951-2052215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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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