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了《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中航特材工业(西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特材)恢复生产经营的公告》(公告号:2021-041),公司与破产管理人完成了中航特材财产和营业事务的交接及其审计评估工作,中航特材正式恢复生产经营,并按照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1年11月18日,中航特材向破产管理人提出申请,截止2021年10月26日,中航特材己按照与和解债权人达成的和解协议将所列债权全部清偿完毕,申请破产管理人移交公章等其他剩余文书资料,申请中航特材恢复自主经营管理权。
近日,中航特材破产管理人出具《回复函》,经核查,中航特材已按照与和解债权人达成的和解协议将所列债权全部清偿完毕,破产管理人同意移交公章等其他剩余文书资料,同意中航特材恢复自主经营管理权,破产管理人不再履行监管职责。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