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披露信息所有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月度经营数据与定期报告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经营状况作参考。
一、公司2021年11月份经营情况
11月份公司实现合同销售金额约200.56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0.99%;销售面积约213.33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15.35%。
1-11月累计合同销售金额约2,129.67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16%;累计销售面积约2,096.32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3.32%。
二、公司近期新增土地情况
公司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山东省日照市编号为2021A-54号地块。该地块位于日照市兴海路以南、东关南路以东,出让面积为1,343.17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容积率为≤2.5,计容建筑面积约为3,357.93平方米。公司目前拥有上述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570.00万元。
由于项目开发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目前披露的权益比例,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