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夏中证旅游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中证旅游主题ETF,场内简称“旅游ETF”,扩位简称“旅游ETF”,认购代码:562513,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本基金自2021年11月16日起至2022年2月15日(含)公开发售。目前,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2种方式认购本基金。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22年2月11日、2022年2月14日、2022年2月15日,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21年11月16日起至2022年2月15日(含)。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的合计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人民币80亿元(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全程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
自2021年12月1日起,投资者可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办理本基金的网下现金认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招商证券的规定为准,招商证券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本基金的网下现金发售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招商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65;
招商证券网站:www.newone.com.cn;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中证机器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华安证券为
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中证机器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中证机器人ETF,场内简称“机器人”,扩位简称“机器人ETF”,认购代码:562503,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本基金自2021年11月11日起公开发售,目前,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2种方式认购本基金。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的合计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人民币80亿元(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全程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
展开全文自2021年12月1日起,投资者可在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办理本基金的网下现金认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华安证券的规定为准。华安证券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本基金的网下现金发售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华安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318;
华安证券网站:www.hazq.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