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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经事后自查发现,由于工作疏忽,公告中关于理财产品到期情况的内容有误,现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正:
更正前: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到期情况
2021年5月19日,全资子公司四川利君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认购了申万宏源证券发行的【申万宏源证券金樽1824期(188天)收益凭证产品】;已于2021年11月23日到期,收回本金2,000万元、收益83.99万元。
五、累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3、前十二个月内7亿元额度理财产品已到期情况
(1)已到期券商收益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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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到期情况
2021年5月19日,全资子公司四川利君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认购了申万宏源证券发行的【申万宏源证券金樽1824期(188天)收益凭证产品】;已于2021年11月23日到期,收回本金2,000万元、收益33.48万元。
五、累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3、前十二个月内7亿元额度理财产品已到期情况
(1)已到期券商收益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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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