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入伙杭州昀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昀晖),通过杭州星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星昂)间接投资于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样年集团)杭州市滨江区的浦乐单元R21-21a地产项目,获取固定收益。近期,该项目出现违约,公司未能按期收到本金和收益,后杭州星昂多次与花样年集团方面沟通无果,杭州星昂诉杭州花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上海花样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1年11月25日立案。
●公司涉诉金额:5,000万元本金。
●公司参与的类金融投资业务发生诉讼,目前尚无法准确评估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有待进一步处置推进。
一、本次投资业务的基本情况
2021年以来,公司依托大家祥驰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国资背景和资源、渠道优势,间接参与地产项目投资,从而获取固定收益。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类金融投资业务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全年类金融投资业务发生额(公司出资)不超过20亿元,并在该计划额度内决定类金融业务的投资行为和资产处置行为,并经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授权公司在该计划额度内行使职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类金融投资业务发生额为78020万元,未超出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类金融投资业务余额为27004万元。
至2021年6月18日,杭州昀晖各合伙人出资情况为:普通合伙人杭州仪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仪禾)认缴出资100万元,有限合伙人苏州祥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2900万元,有限合伙人杭州逸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1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0000万元。
根据杭州昀晖合伙协议相关约定,杭州昀晖通过杭州星昂间接投资于杭州市滨江区的浦乐单元R21-21a地产项目,该地块出让面积为48286平方米,为住宅用地。公司实缴出资5000万元用于上述地产项目,该笔投资的预期收益率为10.8%/年。
该项目的具体投资方式如下:
■
根据杭州星昂与花样年集团的协议约定,花样年集团为杭州花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相关方与杭州星昂签署的合作协议及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和责任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杭州星昂于2021年6月18日向杭州花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借款163412万元,其中杭州项晨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实缴106220万元(包括公司实缴出资款5000万元),劣后级有限合伙人上海花样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缴57192万元。
二、类金融投资业务发生诉讼的情况
2021年10月18日,按照约定,杭州星昂和杭州花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借款到期,杭州花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能按期偿还债务本金和利息。该项目出现违约,经多次与花样年集团方面发函沟通无果,杭州星昂已采取相关措施,将杭州市滨江区的浦乐单元R21-21a地产项目、杭州花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杭州花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章证照进行单独保管;变更杭州花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人员、经理人员、监事人员。同时,杭州星昂向杭州花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上海花样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1年11月25日立案,并出具了(2021)浙01民初2913号案件受理通知书。
三、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目前尚无法准确评估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努力维护公司权益,并根据相关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