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1-155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4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姜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楚江转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的内容详见2021年11月3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不提前赎回“楚江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1-156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楚江转债”的
提示性公告
展开全文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楚江转债”的议案》,公司决定本次不行使“楚江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在未来12个月内(即2021年11月30日起至2022年11月29日),如“楚江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均不行使该权利,不提前赎回“楚江转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楚江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的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53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公开发行了1,8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8.30亿元,期限六年。
(二)可转债的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532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6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楚江转债”,债券代码“128109”。
(三)可转债的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6月10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年12月10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6月3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8.73元/股,经调整后的最新转股价格为8.63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规定,“楚江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5月31日起由8.73元/股调整为8.63元/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楚江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二、“楚江转债” 触发提前赎回条件依据及成就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公司股票已满足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楚江转债”当期转股价格8.63元/股的130%(即11.22元/股),触发了《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不提前赎回“楚江转债”的审议情况
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楚江转债”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决定本次不行使“楚江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在未来12个月内(即2021年11月30日起至2022年11月29日),如“楚江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均不行使该权利,不提前赎回“楚江转债”。
在此之后,若再次触发“楚江转债”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楚江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楚江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楚江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不存在交易“楚江转债”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