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1-043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1年10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1-045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2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6号院16号楼一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1年10月1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德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展开全文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徐宏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程平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程平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向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续授信,额度不超过1亿元,期限一年;同意向广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业务,额度不超过1.5亿元,期限一年。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各种融资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1-046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程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程平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提出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程平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程平先生的原定任期为2020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4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程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中信建投建工修复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1号资管计划”)持有公司1,112,43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8%,程平先生持有该1号资管计划9.90%份额。
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徐宏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徐宏伟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条、第3.2.7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聘任副总经理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后附副总经理徐宏伟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
附件:副总经理徐宏伟先生简历
徐宏伟,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项目管理专业硕士。2005年7月至2007年9月,任北京航天赛德粉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员;2007年9月至2009年12月,任北京中化新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市场经理;2009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河北分公司负责人、徐州中德董事及总经理、武汉分公司负责人、中南事业部总经理、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总经理助理等职务,兼任北京建工环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陕西建邦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等职务。
徐宏伟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和3.2.7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1-047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2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6号院16号楼一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1年10月1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翠莲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