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相关意向性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0),由于标的公司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有误,以及公司审核人员对标的公司的财务数据不熟悉,没有发现其中的财务数据有误,该公告中披露的“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2.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3)标的公司二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存在部分数据有误,现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3)标的公司二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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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3)标的公司二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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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更正外,《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相关意向性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0)其他内容不变,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