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1年10月18日起,调整国联安创业板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内容
自2021年10月18日起,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自50万份调整为100万份。
二、其他事项
1、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2、本公告仅对调整本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调整。
3、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picfunds.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0365、021-38784766)咨询相关事宜。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3日
国联安创业板科技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0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投资人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规则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展开全文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1年10月18日起,调整国联安创业板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内容
自2021年10月18日起,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自50万份调整为100万份。
二、其他事项
1、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2、本公告仅对调整本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调整。
3、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picfunds.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0365、021-38784766)咨询相关事宜。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3日
国联安创业板科技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0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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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投资人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规则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