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宇制药”、“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596号文同意注册。
经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和国都证券合称“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6,360.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将于2021年10月12日(T日)分别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实施。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的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2、公司存在特别表决权机制安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4,066,766股,其中80,466,766股为特别表决权股份,33,600,000股为普通股份,其余股东(包括本次公开发行对象)所持股份均为普通股份。除公司章程约定的特别事项外,公司股东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为五票,而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为一票。根据《公司章程》约定的特别表决权机制,本次发行前丁兆控制公司66.63%的表决权,本次发行完成后(按本次发行6,360.00万股计算)将控制发行人60.95%的表决权。
3、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4、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于54.05元/股(不含54.05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54.05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1,150.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176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147,290.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14,621,700.00万股的1.0073384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5、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发行人合理投资价值、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8.87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1年10月12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6、本次发行价格38.87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43.0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展开全文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宇制药”、“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596号文同意注册。
经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和国都证券合称“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6,360.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将于2021年10月12日(T日)分别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实施。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的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2、公司存在特别表决权机制安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4,066,766股,其中80,466,766股为特别表决权股份,33,600,000股为普通股份,其余股东(包括本次公开发行对象)所持股份均为普通股份。除公司章程约定的特别事项外,公司股东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为五票,而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为一票。根据《公司章程》约定的特别表决权机制,本次发行前丁兆控制公司66.63%的表决权,本次发行完成后(按本次发行6,360.00万股计算)将控制发行人60.95%的表决权。
3、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4、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于54.05元/股(不含54.05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54.05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1,150.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176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147,290.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14,621,700.00万股的1.0073384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5、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发行人合理投资价值、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8.87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1年10月12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6、本次发行价格38.87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43.0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