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2日(星期三)。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凤宝大道与陵阳大道交叉口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现生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6、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9名,代表股份308,194,8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435%(本决议公告中保留四位小数,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共计15名,代表公司股份575,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8%。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名,代表股份307,647,7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752%。
(2)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3名,代表股份547,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2%。
展开全文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1年9月22日(星期三)。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凤宝大道与陵阳大道交叉口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现生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6、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9名,代表股份308,194,8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435%(本决议公告中保留四位小数,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共计15名,代表公司股份575,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8%。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名,代表股份307,647,7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752%。
(2)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3名,代表股份547,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