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吉瑞”、“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9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2820号)。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900万股。其中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28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15%。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数为19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10%;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获配9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5%。发行人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缴纳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85万股,占发行总量的15%,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相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130.5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484.5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最终网上、网下发行合计数量为1,615万股。
本次发行价格为22.56元/股,发行人于2021年9月29日(T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富吉瑞”股票484.50万股。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1年10月8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于2021年10月8日(T+2日)16:00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佣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10月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网下发行部分,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在2021年10月11日(T+3日)通过摇号抽签的方式确定(以下简称“网下配售摇号抽签”)。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采用按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展开全文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吉瑞”、“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9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2820号)。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900万股。其中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28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15%。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数为19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10%;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获配9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5%。发行人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缴纳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85万股,占发行总量的15%,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相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130.5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484.5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最终网上、网下发行合计数量为1,615万股。
本次发行价格为22.56元/股,发行人于2021年9月29日(T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富吉瑞”股票484.50万股。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1年10月8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于2021年10月8日(T+2日)16:00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佣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10月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网下发行部分,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在2021年10月11日(T+3日)通过摇号抽签的方式确定(以下简称“网下配售摇号抽签”)。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采用按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