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谭瑞清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9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副董事长谭瑞清先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0,000,000股(占当日公司总股本的2.23%)。2021年7月1日,公司披露了谭瑞清先生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前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2021年9月16日,公司收到谭瑞清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书》,截至2021年9月16日,谭瑞清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总数量已过半。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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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谭瑞清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2016年非公开发行已解除限售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33.32元/股至38.85元/股。谭瑞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自2021年7月3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23.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63%。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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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因公司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13,906.00万股股份于2021年7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总股本由2,239,610,256股增至2,378,670,256股。减持前持股比例基于公司总股本2,239,610,256股计算;减持后持股比例基于公司增发后的最新总股本2,378,670,256股计算。
二、其他事项说明
1、谭瑞清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2、谭瑞清先生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差异,谭瑞清先生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谭瑞清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书》。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