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司法拍卖结果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84),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11日至2021年8月12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公开拍卖公司股东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德豪投资”)所持有的36,000,000股公司股票(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占芜湖德豪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05%。本次拍卖的竞得人为顾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被司法拍卖的36,000,000股公司股份已全部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近日,公司获悉,顾斌竞得的36,000,000股公司股票均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过户前后各方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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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拍卖后解除冻结情况及剩余股份质押、冻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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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冻结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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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司法拍卖完成过户,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独立经营的能力;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无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0%以上的股份的股东,亦无单独或合计可以实际支配公司份表决权超过30%的股东,若后续亦不存在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议产生重要影响或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等情形的股东,公司仍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
3.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的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