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1一临053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收到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资产公司”)发来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告知函》和《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子艾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9日
注册资本:38,164,535,147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4945A
经营范围: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破产管理;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信达资产公司无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中国信达资产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663,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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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减持前后中国信达资产公司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国信达资产公司持有公司股票374,895,3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6%。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信达资产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70,231,4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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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信达资产公司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信达资产公司仍在其减持计划实行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3日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白银有色
股票代码:6012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及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9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内,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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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三)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四)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五)法定代表人:张子艾
(六)成立日期:1999年4月19日
(七)注册资本:38,164,535,147元
(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4945A
(九)经营范围: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破产管理;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十)经营期限:永久存续
(十一)主要股东:截至2021年6月30日,中国信达主要股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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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通讯方式: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邮政编码:100031
电话:010-63080000 传真:010-6308043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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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含)以上权益的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中国信达直接持有的A股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己发行股份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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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自身业务发展情况及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增持或减持其在白银有色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占比由5.0629%下降至4.9999%,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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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2021年8月18日,上市公司披露《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044号)。2021年9月13日,中国信达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上市公司4,663,9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0.0630%,剩余持股占比4.9999%,首次低于5%以下,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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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性质及转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情况。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否。
五、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前6个月内未交易上市公司股份。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中国信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中国信达董事、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章):
签署日期: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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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署日期: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1-临054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甘肃新业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甘肃省经济合作有限公司(简称“省经合公司”)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150,894,97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55%,其中甘肃新业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131,819,9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9%,省经合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9,074,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收到甘肃新业发来的《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减持白银有色股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经过半。甘肃新业公司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23,000,000股,省经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13,879,500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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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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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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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等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会继续关注甘肃新业公司和省经合公司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期间内,甘肃新业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省经合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本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