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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林妙可吸烟陪酒照

   日期:2023-09-29     浏览:35    评论:0    
核心提示:特别提示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新材”、“发行人”、“本公司”、“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

特别提示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新材”、“发行人”、“本公司”、“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新材”、“发行人”、“本公司”或“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科创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科创板企业上市后前 5 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或12个月,保荐机构跟投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锁定期为24个月,网下限售股份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42,934,810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73,508,605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6.60%。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公司发行市净率、市销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本次发行价格11.75元/股,由于公司上一年度未盈利,不适用市盈率标准,故采用市净率、市销率指标进行评估。

展开全文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净率为:

(1)3.05倍(每股净资产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07倍(每股净资产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销率为:

(1)3.77倍(每股收入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营业收入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5.02倍(每股收入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营业收入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截至2021年8月30日,公司可比A股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2021年8月30日。

注1:以上数字计算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造成。

公司发行市净率水平和市销率水平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但仍旧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融资融券风险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三、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充分了解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并特别关注其中的以下风险因素:

(一)公司业绩波动较大、报告期营业收入下滑趋势与同行业不一致及产品销售对宁德时代存在较大依赖的风险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65,484.93万元、242,846.34万元、103,650.29万元、98,663.86万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6,932.11万元、3,376.36万元、-16,954.64万元、7,689.23万元,业绩波动较大。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变动比例分别为97.12%、-8.53%、-57.32%、534.40%,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及公开披露资料

鉴于公司报告期内产品结构以国内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市场的中镍5系三元材料为主,2020年中镍5系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78.55%,无境外收入,产品结构及市场结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受国内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及新冠疫情影响的程度较大,且受与宁德时代已确定订单执行延后的影响,发行人报告期内业绩波动较大,2019年至2020年营业收入下滑趋势与同行业不一致。2019年度,受2019年6月起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幅度加大带来部分中镍5503系列订单执行推迟、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下滑影响,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同比有所下滑,同时因新建生产线投入带来薪酬、折旧摊销及财务费用增长等因素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有所下滑。2020年度,鉴于公司当年产品结构仍以服务国内市场的中镍5系三元材料为主、6系低钴/无钴产品尚处于市场导入阶段、高镍8系三元材料处于小批量供货阶段,受国内新冠疫情爆发带来中镍5系三元材料订单执行推迟影响,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相对同行业下滑较快,同时因生产停工损失等因素影响,公司当期营业收入未达到盈亏平衡点,净利润出现亏损。2021年1-3月,随着下游市场需求恢复、公司高镍8系三元材料大批量供货及前期推迟订单恢复执行,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增长较快,实现扭亏为盈。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5.67%、93.55%、89.56%、95.39%,其中对宁德时代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5.22%、74.44%、31.22%、65.11%,整体处于较高水平。宁德时代为公司报告期内第一大客户。受新冠疫情爆发导致部分产品订单推迟等因素影响,公司2020年对宁德时代销售收入及占比有所下降。根据高工锂电(GGII)调研数据,2018年、2019年、2020年,我国动力电池装机量第一名宁德时代的市场份额分别为41.28%、51.79%、50.09%。公司对宁德时代销售收入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未来存在金额及占比进一步增加的可能性。

一方面,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改善产品及市场结构,在下游市场需求变动情况下,公司存在营业收入、净利润波动进一步加剧且波动幅度大于同行业的风险;另一方面,如未来公司正极材料产品未持续通过宁德时代客户认证而被其他供应商替代,或宁德时代因下游行业或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展战略或经营计划发生调整等原因而减少或取消对公司三元正极材料的采购,则将会直接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从而给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二)公司产品单一、三元高镍产品收入占比较低的风险

三元正极材料业务为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构成,报告期内占比均在85%以上。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3月,公司三元正极材料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253,389.61万元、236,250.62万元、88,643.97万元、90,925.43万元,其中公司中镍5系产品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99.97%、96.70%、91.48%、77.97%;中高镍6系产品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0.01%、2.53%、1.89%、0.48%;高镍8系产品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0.02%、0.77%、6.27%、21.55%。

报告期内,公司中镍5系三元材料销售收入为公司三元正极材料收入的主要构成,占比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结构较为单一。鉴于中镍5系三元材料主要应用于国内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市场,受2019年下半年国内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及2020年国内新冠疫情爆发影响较大,导致公司2019年、2020年整体营业收入波动较大。在高镍8系领域,根据鑫椤资讯数据,2019年容百科技国内高镍三元材料市场占比超过50%,出货量为万吨级,位于行业首位。根据公开披露资料,境外高镍三元材料厂商住友金属、韩国Ecopro的出货量也在万吨级以上。公司2020年、2021年1-3月高镍8系三元材料销量分别为408.06吨、1,286.38吨,销售收入分别为5,561.79万元、19,591.13万元,销售占比分别为6.27%、21.55%,三元高镍产品收入占比较低,距离同行业容百科技等竞争对手的差距较大。

根据鑫椤资讯数据,2019年、2020年,在国内市场,中镍5系三元材料产量占比分别为62.4%、53%,呈下降趋势;中高镍6系三元材料产量占比分别为19%、20%,略有上升;高镍8系三元材料产量占比分别为10.8%、22%,呈上升态势。在行业内中镍5系三元材料产量占比下滑的背景下,若公司高镍8系、中高镍6系三元材料因产品性能、价格、工艺稳定性等方面市场拓展不及预期、中镍5系三元材料销售收入占比仍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则公司面临产品单一、三元高镍产品收入占比较低的风险,将直接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从而给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产品销售毛利率波动较大、因三元前驱体依赖外购使得与可比公司相比产品毛利率较低的风险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3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9.64%、10.58%、5.86%、15.23%,波动较大。公司产品根据行业惯例采用“主要原料成本+加工价格”的成本加成模式定价,其中“加工价格”基本保持稳定,“主要原料成本”主要参照销售时点上一月原材料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鉴于公司实际成本中原材料采购时间受安全库存量、集中采购规模效益等因素影响,早于产品定价时间,从而使得成本中原材料采购均价与销售定价时点的原材料市场价格匹配存在滞后性。受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影响,因产品单位成本与销售定价中的“主要原料成本”匹配存在滞后性,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存在较大波动。同时,受新冠疫情爆发带来下游需求冲击导致公司报告期内产品产销量波动较大影响,公司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有所波动,也是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原因之一。具体而言,受2020年国内新冠疫情爆发带来下游需求冲击使得主要产品三元材料产销量大幅下滑影响,单位产品分摊的人工、制造费用等固定成本增加及原材料市场价格下行背景下单位材料成本降幅小于单位材料价格降幅,使得公司2020年主营业务毛利率下滑较快。受毛利率相对较高的高镍8系三元材料销售占比提升、原材料市场价格上行背景下提前备货使得产品单位材料成本增幅小于单位材料价格增幅影响,公司2021年1-3月主营业务毛利率上升较快。

此外,由于公司聚焦于三元正极材料的研发及生产,生产所用主要原材料三元前驱体均来源于外购,尚未布局上游三元前驱体生产业务,使得公司未赚取“硫酸镍、硫酸钴等原材料生产为三元前驱体”部分的毛利,对应使得公司三元正极材料毛利率较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低5至7个百分点。未布局上游前驱体业务使得公司NCM三元正极材料单位材料成本相对较高,受三元前驱体等原材料公开市场价格波动、产销量波动的影响更大。

在此背景下,若原材料市场价格一定时期内大幅度下滑或出现震荡波动趋势,导致实际成本中的原材料均价波动趋势与销售定价主要参考的上一月原材料市场价格产生大幅度背离,出现原材料单位成本降幅大幅低于单位售价降幅的情形,或者因下游需求冲击导致产销量大幅度下滑,或者公司未布局三元前驱体使得三元前驱体继续依赖外购,则公司2021年一季度较高的毛利率将不再持续,存在毛利率大幅波动、因三元前驱体依赖外购使得与可比公司相比产品毛利率较低的风险。

(四)新能源汽车行业政策对公司业务影响较大的风险

公司核心产品NCM三元正极材料目前主要应用于国内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市场,受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相关政策波动影响较大。我国前期对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支持主要通过财政补贴和政府购买的形式,为加速新能源汽车向高安全性、高续航里程、高智能化水平发展并促进市场化转型,近几年来财政补贴呈退坡趋势同时不断提高可享受补贴车型的技术参数标准。2019年3月,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2019年补贴新政在2018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退坡力度,自2019年6月25日起乘用车、客车及专用车型平均退坡幅度超过50%。新能源汽车产业相关政策的变化,尤其是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标准的退坡,对新能源汽车市场产生较大的影响。受此影响,我国新能源汽车2019年下半年产销量同比呈下滑31.03%;叠加新冠病毒疫情爆发影响,我国新能源汽车2020年上半年销量同比下滑36.2%。

在此背景下,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均面临较大的需求下滑及降成本压力。产业政策变化因素可能对动力电池及正极材料行业的发展产生冲击,从而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存在新能源汽车行业政策对公司业务影响较大的风险。

(五)技术更新迭代的风险

锂电池正极材料存在多种技术路线,目前市场上形成规模化应用的锂电池正极材料包括钴酸锂、锰酸锂、磷酸铁锂、三元正极材料(包括NCM和NCA)。随着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的扩大,对续航里程、能量密度等方面需求的提升,三元正极材料近年来获得快速发展。从目前的市场格局来看,自2018年以来,三元正极材料已成为市场份额最大的动力电池正极材料,是国内外动力电池的主流正极材料之一。根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动力电池应用分会数据,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中,三元正极材料动力电池装机量占比分别为40.76%、52.91%、65.11%、62.72%,磷酸铁锂动力电池装机量占比分别为49.56%、39.02%、33.44%、36.65%。

报告期内,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以三元正极材料为主,三元正极材料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5.44%、97.29%、85.53%、92.62%。2019年下半年以来,随着电池封装技术变革,宁德时代CTP技术以及比亚迪刀片电池技术的相继推出,使得市场进一步关注三元正极材料与磷酸铁锂正极材料技术路线的差异。同时,自2020年以来,在各系列三元正极材料产品结构中,中镍5系产品市场份额呈下降趋势,高镍8系产品市场份额呈上升趋势。若未来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主流技术路线更新迭代,三元正极材料动力电池装机量占比持续下降,不再成为动力电池主流正极材料之一,则三元正极材料的市场需求或将面临替代风险;同时,若各系列三元正极材料市场结构进一步发生变化,而公司未能及时、有效地开发与推出新的产品,将对公司的竞争优势与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六)公司应收账款较高、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逾期金额较大以及部分客户应收账款账龄延长、期后回款比例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54,608.99万元、45,184.10万元、55,515.55万元、77,458.9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0.57%、18.61%、53.56%、78.51%,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及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较高。随着下游需求恢复,公司2020年四季度对孚能科技实现收入11,591.40万元,截至2020年末相关应收款尚未收回,导致公司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同比有所增加;公司2020年部分订单受新冠疫情影响执行有所推迟,当年营业收入同比有所下降,上述因素使得公司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占比有所上升。随着下游市场需求恢复、公司高镍8系三元材料大批量供货及前期推迟订单恢复执行,公司2021年一季度对宁德时代销售收入增长较快,而截至3月末其部分货款尚未收回,导致公司2021年3月末应收账款余额有所增长,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比相应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按账龄分别为4%(1年及1年以内)、10%(1-2年)、30%(2-3年)、50%(3-4年)、60%(4-5年)、100%(5年以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1年以内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高于长远锂科、当升科技,略低于容百科技、厦钨新能,1-2年、2-3年、3-4年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接近,4-5年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5年以上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保持一致。公司报告期内账龄在4-5年的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0万元、0万元、190.00万元、183.03万元,金额较小。

在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结构中,除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外,1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97.88%、70.40%、70.34%、79.60%。截至2021年5月5日,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期后回款金额分别为43,402.71万元、25,829.03万元、34,129.27万元、41,897.57万元,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83.51%、61.83%、61.48%、54.09%。此外,截至2021年3月末,公司应收账款逾期金额为21,507.67万元,占期末应收账款整体余额的比例为27.77%,金额及占比处于较高水平,主要逾期应收账款客户的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应收账款逾期金额较大、自2019年末以来1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占比下降、期后回款比例下降的主要原因:受客户自身产能扩张建设导致资金暂时紧张、产品方向调整导致中镍5系三元平台推进缓慢、疫情影响致使其回款有所延迟等因素影响,公司对中山天贸、安徽益佳通、比亚迪供应链、多氟多、微宏动力、力信能源等六家客户的应收账款账龄有所延长,且该等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较低,出现逾期。截至2021年3月末,上述六家客户合计应收账款余额20,497.52万元,形成时间集中于2018年至2019年,账龄集中在1-4年,合计逾期金额20,280.22万元。针对上述客户,公司按账龄对中山天贸、安徽益佳通、比亚迪供应链、多氟多、微宏动力的应收账款计提相应坏账准备;力信能源2021年一季度涉及的诉讼、判决、资产被申请保全等事项集中爆发,公司于2020年末对力信能源的应收账款单项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及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部分账龄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逾期金额较大,若未来应收账款金额进一步增长、上述个别客户因经营状况恶化等自身因素继续延迟付款或不付款,则公司面临应收账款账龄延长、回款率下降、坏账准备上升、需对部分客户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逾期应收账款无法收回产生坏账损失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七)公司2018-2020年现金流量持续为负的风险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2,515.36万元、-1,906.71万元、-19,094.04万元、4,319.24万元。基于行业特征、主要客户付款惯用方式,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经营活动主要资金收付方式,销售产品时主要以银行承兑汇票为收款方式,采购原材料时主要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相应导致公司2018年至2019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2020年,受公司提前储备低价原材料及孚能科技2020年第四季度实现收入部分货款尚未收回等因素影响,公司当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此外,作为非上市公司为满足营运资金及产能建设需要,公司银行借款金额较大。截至2021年3月末,公司未受限货币资金、可支配银行票据、未受限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合计127,855.49万元,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剔除为开具票据质押的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一年内需支付的借款利息等流动负债合计195,561.32万元,上述流动资产低于流动负债,主要系公司2020年采取错峰采购方式在市场价格低点采购三元前驱体等主要原材料为后续订单恢复做储备所致,公司2021年3月末存货账面价值达104,827.49万元。

公司2018-2020年现金流量持续为负,若未来公司收到的票据背书或兑付出现困难,因下游市场需求大幅度下滑或公司产品不能持续满足客户要求,导致公司存货无法顺利销售变现,且银行调整对公司的授信额度,则公司存在可能无法偿付到期债务的流动性风险。

(八)公司2021年业绩增长持续性的风险

2021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8,663.86万元,同比增长534.40%,对应营业毛利率15.23%,实现净利润7,689.23万元,扭亏为盈。受下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市场需求增长、公司高镍8系NCM三元材料销售收入增长、前期推迟订单恢复执行等因素影响,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有所增长。受毛利率相对较高的高镍8系NCM三元材料销售占比提升、在原材料市场价格上行区间内提前备货使得产品在原材料端的毛利较高等因素影响,公司2021年1-3月主营业务毛利率处于较高水平。

若未来下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市场需求出现大幅波动,或者公司高镍8系三元材料在产品性能、价格等方面未持续获得客户认可导致收入增速放缓或下滑,或者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下滑或出现震荡波动趋势导致实际成本中的原材料均价波动趋势与销售定价产生大幅度背离、出现原材料单位成本降幅大幅低于单位售价降幅的情形,则公司存在营业收入无法持续增长、2021年一季度较高的毛利率难以持续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九)市场竞争地位下降的风险

从全球三元正极材料市场竞争格局来看,根据高工锂电(GGII)调研数据,2019年住友金属、LGC、优美科位于全球出货量前1-3名,中国企业容百科技、长远锂科、振华新材位于第4-6名。从国内三元正极材料市场竞争格局来看,根据高工锂电(GGII)数据,2017年、2018年、2019年,我国前十大三元正极材料生产商出货量合计占比分别为75.80%、74.51%、71.80%,其中发行人市场份额分别为8.10%、9.87%、9.90%,分列第五名、第四名、第三名。具体如下:

数据来源:高工锂电(GGII)

根据高工锂电(GGII)数据,2020年我国三元正极材料出货量为23.6万吨。鉴于市场未公开披露2020年各三元正极材料企业出货量及市场份额的准确数据,按照发行人2020年三元正极材料销量/国内三元正极材料出货量测算,发行人2020年市场份额为3.45%。根据上述我国三元材料出货量进行测算,同行业可比公司2020年销量及市场占比如下: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年报及公开披露资料

受部分订单因新冠疫情推迟执行影响,发行人2020年市场份额有所下滑。随着前期推迟订单得到恢复执行,公司2021年1-3月产销量有所增长。根据鑫椤资讯数据,2021年一季度,发行人市场份额为10%,市场份额回升,位列第四名,具体如下:

数据来源:鑫椤资讯

在国内外竞争对手中,国外主要竞争对手住友金属、LGC、优美科为跨国性企业,普遍资金实力雄厚,进入行业时间较早,在品牌、资金、市场渠道及产能规模等方面具有优势。国内已上市竞争对手容百科技、当升科技通过上市募集资金,迅速做大资产规模,厦钨新能、长远锂科获股东增资额度较大。公司目前产品以服务于国内新能源汽车领域动力电池市场为主,若公司产能扩建进度未匹配同行业及下游动力电池行业产能扩张速度,或者产品储备未跟上同行业产品布局导致产品失去竞争力,或者现有主要服务市场出现萎缩且未及时开拓新的市场,则公司未来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市场地位下降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593号”文同意注册,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1、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3、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A股股票科创板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385号”批准。公司A股股本为44,293.481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7,350.8605万股于2021年9月14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振华新材”,证券代码为“688707”。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1年9月14日

(三)股票简称:振华新材;股票扩位简称:振华新材料

(四)股票代码:688707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442,934,810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110,733,703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73,508,605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369,426,205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33,220,110股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其他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2、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524个最终获配账户(对应中签股份数量为4,004,988股)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6个月的限售期,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发行人选择“(四)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作为市值及财务指标的上市标准,具体分析如下: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

本次发行价格为11.75元/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4,293.4810万股,因此本次发行后公司市值为52.04亿元,不低于30亿元。

(二)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天运[2021]审字第90316号),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10.37亿元,不低于3亿元。

综上,公司满足《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四)项“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中规定的市值及财务指标。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izhou Zhenhua E-chem Inc.

中文简称:振华新材

2、法定代表人:侯乔坤

3、成立日期:2004年04月26日(公司自设立之日起即为股份有限公司)

4、注册资本:(本次发行前)332,201,107元

5、住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高跨路1号

6、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锂电池正极材料、隔膜材料、场致发光材料的生产;锂电池生产、制造;电子新材料的开发、研究、技术咨询和经营;国内商业及物资供销业;进出口业务;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

7、主营业务:公司自设立以来专注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提供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领域产品所用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新能源汽车领域正极材料,涵盖包括中镍、中高镍及高镍在内的多种型号一次颗粒大单晶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NCM),是公司的核心竞争产品;消费电子用正极材料,主要包括高电压钴酸锂、复合三元正极材料以及一次颗粒大单晶三元正极材料。

8、所属行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9、联系电话:0851-84284089

10、传真号码:0851-84351877

11、互联网网址:http://www.zh-echem.com/

12、电子信箱:zec@zh-echem.com

13、董事会秘书:王敬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后,振华集团持有公司28.31%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振华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振华集团的出资结构如下:

振华集团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2020年度财务数据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次发行后,中国电子通过振华集团、中电金投和深科技间接控制公司合计36.07%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的基本情况如下:

中国电子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2020年度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本次发行后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如下:

(下转A10版)

原文链接:http://www.jingke.org/news/show-146045.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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