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原证券
股票代码:601375
信息披露义务人: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渤海产业投资基金)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增1号平安大厦26楼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181号世纪都会写字楼42层4205
权益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2021年9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原证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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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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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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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中原证券股份以外,在境内、境外拥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安排考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上市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中原证券于2021年7月30日披露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本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中原证券股份数量不超过92,857,694股,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中原证券股份总数的1%,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占中原证券当前总股本的2%。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实施完成上述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中原证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中原证券无限售流通股251,932,457股,占中原证券总股本比例约5.426%。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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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1年7月30日,中原证券公告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于2021年8月20日至2022年2月1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在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9月10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中原证券股份5,855,800股,占中原证券股份总数的0.126%;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中原证券股份13,965,000股,占中原证券股份总数的0.301%。
三、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2、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无对外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中原证券股票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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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在工作时间供投资者查阅:
1、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址:http://www.sse.com.cn/
2、上市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联系人:朱启本
联系方式:0371-69177590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渤海产业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王立新
日期:2021年9月10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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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义务披露人: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渤海产业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王立新
2021年9月10 日
证券代码:601375 证券简称: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21-053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公司”,代表渤海产业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021年9月10日,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证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渤海公司的通知,渤海公司自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9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19,820,800股份,持股比例减持至5%以下。本次权益变动后,渤海公司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
注册地: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增1号平安大厦26楼
法定代表人:吴士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并管理产业投资基金;主要受托管理渤海产业投资基金;提供相关投资咨询服务及从事其他有关政府部门核准的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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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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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021年7月30日,中原证券公告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于2021年8月20日至2022年2月1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在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9月10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中原证券股份5,855,800股,占中原证券股份总数的0.126%;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中原证券股份13,965,000股,占中原证券股份总数的0.301%。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渤海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后,渤海公司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4、 本次权益变动后,渤海公司仍在其最近一次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公司将督促其遵守相关承诺及减持有关规定,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