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9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光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为了合理配置公司资源,充分利用大连市产业布局优势,吸纳人才丰富公司人力资源,进一步推动“大连理工-同兴环保CCUS联合研发中心”研发项目实施,推进市场开发和业务拓展,公司拟在大连市设立分公司。分公司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以市场监管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上述分公司设立、登记等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