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刘建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8,475,000股,合计质押股份数量为59,34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39.9663%,占公司总股本的6.4922%,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刘建伟先生的通知,获悉刘建伟先生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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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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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刘建伟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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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刘建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中111,356,250股为高管锁定股。
刘建伟先生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用途为偿还其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债务,本次质押的股份不负担业绩补偿义务。
四、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刘建伟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3,094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0.838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3851%,对应融资余额20,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5,934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9.966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4922%,对应融资余额40,000万元。控股股东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筹资金或其他融资。
3、刘建伟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系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业务,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5、刘建伟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确认书;
3、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