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接到证券事务代表陆璐女士的书面辞职函。陆璐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陆璐女士自2021年9月1日起不再担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董事会对陆璐女士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感谢。
后续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尽快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