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其他投资一样,期权投资也存在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期权买方和卖方所面临的风险截然不同。依旧拿保险这个例子,期权买方和卖方的关系就像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买保险的人已经交了保费,显然他只有权力,不需要承担义务。而卖期权的人就如保险公司,收了保费则需承担义务。一旦投保人要求索赔,就必须无条件赔偿。
具体来说,期权买方支付费用后,获得了权力而没有义务,如果市场形势对买方有利,买方选择行使权力(行权)从而获取收益。期权买方的潜在收益理论上是没有上限的,如果市场形势不利,买方选择放弃行使权利,所以期权买方所面临的风险,就是市场往不不利于自己的方向变化,从而导致购买的期权失去价值,其最大的损失就是失去买期权所付出的全部费用,也称为权利金。
相反,期权买方收取权利金后,只有履约义务而没有权利。这就像保险公司收了保费后,期间投保人发生意外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必须予以赔偿。理论上,期权卖方的最大风险没有上限,最大收益就是权利金。当期权买方不行权时,卖方的收益达到最大。这就像保险公司卖出保险后,投保人在这期间并没有发生意外,那么保险公司的最大收益是赚取该投资人的全部保费。
因此,与期货不同,期权买方与卖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不是对称的。所以,期权买卖双方风险大小也是不对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