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未有效落实尽职管理职责等问题,兴业信托被福建银保监局开出罚单,公司被罚150万元人民币。就在不久前,兴业信托还因为其他违法违规事由被罚230万元。今年作为针对信托公司监管“大年”,据统计年内共有11家信托公司收到监管罚单,合计罚款金额超过4500万元。 未有效落实尽职管理职责,兴业信托被罚150万元 福建银保监局网站显示,4月25日,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罚150万元人民币,4名当事人被罚5万至10万不等。 从福建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来看,兴业信托存在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未有效落实尽职管理职责、未严格落实核保内控要求、将机构持有的信托受益权拆分转让给自然人。 福建银保监局依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相关规定,对兴业信托予以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对兴业信托处以150万元罚款;对俞诺予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唐平华予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徐静予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司斌予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此前因尽职调查和贷后管理违规等问题,兴业信托被罚230万元 这已经是近期兴业信托第二次被罚。 4月23日,福建银保监局公布了一份针对兴业信托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显示出发日期为4月15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兴业信托存在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利益相关人违规购买本公司结构化信托产品次级受益权、未尽职调查项目资本金到位凭证真实性、违规测算运营资金需求、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未尽职、未有效履行房地产信托业务尽职调查职责。 依据相关规定,福建银保监局决定对当事人薛瑞锋给予警告,并对兴业信托合计处以罚款230万元。 年内11家信托公司被罚,罚单总额超4500万元 今年针对信托监管力度明显上升。据统计,开年以来共有11家信托公司收到监管罚单。其中包括兴业信托、大业信托、浙商金汇信托、渤海信托、四川信托等,合计罚款金额超过4500万元。其中最大的一张罚单来自四川信托,因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存在问题、违规开展业务等13项违法违规事由,四川信托被罚3490万元。 而据用益信托网不完全统计,2019年共有29家信托公司被罚,处罚金额总计达2700万元。而2020年全年,共计11家信托公司受罚,处罚金额总计超1800万元。由此看来,2021年不足4个月,被罚信托公司数量已经与2020年全年持平,同时,今年信托公司被罚总金额已经接近过去两年罚金总和。可见今年针对信托公司监管力度之强。 对此,中信证券在报告中指出,监管推动信托回归本源,关注风险治理。资管新规颁布、实施后,银保监会等机关接连发布与信托业相关的监管文件,补全监管漏洞,细化管理办法,降低信托业风险,规范信托业发展,推动资金信托回归“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私募资管产品本源,发展有直接融资特点的资金信托。在风险治理方面,股权管理与风险资产处置是监管重点。信托业相关监管政策对内部治理、外部监管都提出严格要求,带动融资类信托以及通道业务规模持续压降。随着风险充分暴露、规模持续压降,预计行业整体风险也将逐步从发散进入收敛状态。 报告称,严监管下,信托业料将强化主动管理能力。预计2021年信托业监管环境依然严峻,将面临刚性的转型压力。考虑监管导向与市场需求,预计信托业将持续回归本源,紧紧围绕受托服务功能,强化主动管理能力,达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目的:其一,向投资类信托转型,发展证券投资信托,通过TOF、证券投资、定增、打新、“固收+”等业务重点布局标品资产;其二,发展资产证券化,提高业务价值;其三,扩大高端财富管理业务,加快从“以产品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的转变。(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