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
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相关规定,经与基
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
致,自 2015 年 5 月 21 日起,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以 AMAC
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对旗下国投瑞银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投瑞
银美丽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因特殊事项而停牌且潜在估值
调整对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 0.25%以上的股票美亚柏科(证券代码
300188)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对旗下国投瑞银瑞和沪深 300 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因特殊事项而停牌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基金
资产净值的影响在 0.25%以上的股票中国南车(证券代码 601766)采用“指数
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自 2015 年 5 月 20 日起,对旗下国投瑞银中证上游资源
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持有的因特殊事项而停牌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
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 0.25%以上的股票方大炭素(证券代码 600516)
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同时根据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原则,本
公司对旗下管理的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优化增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瑞和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投瑞银成
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上述相关股票也进行估值调整。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上述相关股
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
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