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上市公司借款千万遭拒后,一财政部官员竟擅自发文处罚公司。
3月1日晚,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开通报了财政部驻北京监察专员办事处原党组书记、监察专员张更华等人因班子成员严重违纪问题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例。
这一案列迅速引发市场关注。据通报,2013年,财政部驻北京监察专员办事处原党组成员、专员助理李长林带队检查某上市公司期间,违规要求该公司安排入住五星级酒店,多次接受宴请,并利用职务之便向该公司董事长提出借款1000万元。借款要求被拒绝后,未经请示向该公司发文作出处罚。
而张更华作为北京专员办党组主要负责人及检查组组长,在接到检查组有人索要款项问题的实名举报后,未进行了解,也未向组织报告。
此外,李长林还包养情人并生有一子。2015年7月,李长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张更华被免去党组书记、监察专员职务,党组成员、副监察专员兼纪检组组长江乐森被诫勉谈话。
李长林
财政部官网资料显示,李长林,男,汉族,北京人,中共党员,1986年参加工作,厦门大学财政学专业本科毕业。历任财政部驻北京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三处、四处处长,2009年1月至今任财政部驻北京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专员助理、党组成员。分管一处、三处;兼任工会主席,负责机关工会工作。
对于上述被李长林索要借款的上市公司,中纪委并未点名。
澎湃新闻记者查阅财政部网站相关文件发现,2014年10月28日,财政部监督检查局披露2013年全国开展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及相关处罚整改落实情况,其中第29号公告,主要是针对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外资企业等共计95户企业和44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开展会计监督检查。
在这份公告中,李长林所在的财政部驻北京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共披露3起处罚案例,分别是中国航空器材集团、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其中,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的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603123)。难道被索要借款的上市公司是它?
翠微股份是北京市最为著名的大型百货零售商业企业之一,法定代表人为张丽君,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3 年起历任翠微股份董事、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这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另外,财政部网站上还显示,2013年5月31日,北京专员办开展对中国航空器材集团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李长林对此次检查进行部署。2013年6月,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发布2013年第12号财政检查通知书,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进行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李长林为成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