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最新版《证券法》修订增加了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度,在尊重公司自治的前提下,要求上市公司在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的具体安排和决策程序。修订草案有望纳入规范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减持的细化条款。
《证券法》修订拟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幅度,加大惩戒力度。修法还将更多的给证监会一线调查人员赋权,减少调查人员取证难度,强化投资者保护。是否对“证券”定义进行修订,各方争议很大。
昨日,全国人大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三次委员长会议明确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时间和议程,据了解,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将于4月24日至27日举行,会上将审议投资者关注的《证券法》修订草案。
同时,委员长会议还建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推进股票发行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中期报告。这意味着,《证券法》“二读”时间表确定。
《证券法》的此番修订颇费周章。《证券法》修订被列入2014年立法工作。2015年4月中下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一读审议了全国人大财经委提请审议的《证券法》修订草案。
该修订草案明确了股票发行注册制,确定了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法律规则,健全了上市公司收购制度,同时,专章规定了投资者保护制度,尊重了证券行业的自治与创新,突出了监管者的简政放权,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完善了跨境监管合作机制,提高了失信惩戒力度。
当市场期待一读之后的公开征求意见稿时,2015年6月末的股市震荡,让立法前景变得不再明朗。
多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本次修法内容多、变动大,修订草案中的细节,市场反应较为敏感,内部需多次探讨予以确定,再加上股市的异常波动后要更多研究经验教训,《证券法》的修订安排向后推迟。
2016年3月份,全国人大2016年的立法计划中,《证券法》修订再次被列入其中,随后也明确将在12月份上会审议《证券法》修订草案,《证券法》修订终于有了较为明确的时间表,不料,《证券法》修订“爽约”。
此次“二读”时间确认,可以说是将《证券法》修订进程再次推上了正轨,知情人士表示,立法机关和相关部门对资本市场的改革和立法细节非常慎重,与“一读”相比,《证券法》可能会出现大面积修订,除了保留注册制改革相关内容外,还会修订多项内容以完善监管手段,保护投资者权益,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毕竟《证券法》是资本市场的基本大法,一字一句都关系到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左右着资本市场的未来发展方向。
据了解,此前一读的《证券法》修订草案中共列入了16章338条,其中新增122条、修改185条、删除22条。按照惯例,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每两个月举行一次,若修订顺利,年内出台修订后的《证券法》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