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注意到建志是在大街上,热闹的十字路口。他在街对面牵着一白两黑三只娇小的贵宾狗。绿灯亮的时候,小狗们兴冲冲地朝前赶,他使劲儿地拽住,微笑着,做了个手势让两个穿校服的女孩先走。完全不像我想像中那般嚣张、目中无人。他穿得也很平常,套头衫、宽松裤、军靴,没有任何遮掩身份的东西。大概是工间散步,也没拿外套、背包什么的。两个女孩子同样冲他微笑,但恐怕没认出他是谁。他已经不再是五、六年前的青少年偶像了。
我能认出他来还是因为藏马的缘故。特别是当我们擦身而过的时候,他偏下头去对着他的小狗们喃喃地说着什么,那一刻他柔和的侧影,像极了藏马。
我不能不对藏马和建志在高中阶段同桌度过的那段日子感到好奇。而每次我提问的时候,藏马总是垂下眼帘,淡淡地试图敷衍过去:“没什么啦,就那样啦。”有时他会转个身,背对着我。我不相信。两个正处于叛逆期、对成人社会组织正充满了不信任感的少年,某一日在家中突然发现了别样的父亲、陌生的兄弟,会“就那样啦”了吗?
那一年他们十六岁。
藏马的母亲在经历了两次短暂的婚姻后因病故去。根据她临终的嘱咐,藏马被送到了生父的家里——他从来没想到,他的生父竟然是位有名的演员。那个男人在前妻——也就是建志的母亲——多年前去世后,一直过着鳏夫的生活,并不时地传出绯闻。藏马按过门铃被女佣引进门的时候,他正坐在前厅看报。是女佣领着藏马去二楼的空房间放下行李,并在楼上楼下转了一圈。当他回到前厅时那个男人放下报纸打量了他一番,然后站起来拍拍他的肩膀,“这么大了”,父亲说。
与在新家受到的忽略相比,藏马在新学校还是引起了小小的骚动。虽然他没有更改母姓,可八卦总是日行千里的。他在新班级前面红着脸所作的自我介绍——叫什么名字,从哪儿来,兴趣爱好,等等——完全被同学们的唧唧喳喳给掩盖了。老师指给他一个空着的座位,在教室尽后头,邻桌也没有人,他觉得挺好,可学生们都笑了。
在那天前藏马还没有见过建志。他已经知道自己有了一个仅仅小三个月的弟弟,知道他们会在同一所学校、同一个年级、甚至同一个班上学,可过去的两天他都没看到他的影子,吃晚饭的时候也只有他和父亲两人。昨天半夜他被走廊里急促的脚步声惊醒,隔壁的门开了,砰地关上,然后又开了,女佣的问询与匆匆的脚步声夹杂在一起;下楼梯,开门,楼门砰地合上。他好久都睡不着了。
到第三天,也就是藏马来新学校报到的这天,第二节课上到一半,10点左右,建志耷拉着头走进了教室。他看上去那么疲倦,合着眼仿佛是在梦游一般。有人哧哧地笑,可他从不那么宽敞的课桌间穿过去,大家都好心地轻轻搀他一把,不让他撞到桌椅。
藏马觉得自己的心就贴在嗓子眼儿上,眼看着建志朝他晃过来。好在他屁股一沾到椅子马上任书包落地,上半身前倾,趴在一条胳膊上再也不抬头。藏马松了一口气。仅从他的面容,他已认定他是他的弟弟。
我在那家叫做“铃兰”(Lily of the Valley)的酒吧里见到的建志也常常是疲惫不堪的。他每每在十点、十一点之间来,喝上两杯生啤,偶尔要个三明治吃。有时候酒保替他拿酒的当儿,他就趴在吧台上睡了,那时酒保就把唱机或是电视机的音量调低,周围客人的交谈也自然转为了窃窃私语。
与舞台、电视和杂志上留给人的印象不同,他本人个子不高,脸很小,容貌清秀,留着唇髭和短须,还是显得很年轻,不是那种叫人难以接近的类型。实际上如果有人和他打招呼的话他也总是微笑着回应。但他的神气里除了疲惫之外,也总有股说不出的茫然。仿佛他的飞船出了故障,降落在一个陌生的星球,这里的居民的喜怒悲愁,他还没有摸透。我有几次想坐到他身边去,和他聊上几句,一回生二回就熟了。可看着他落寞的身影,又踌躇起来,老手如我,竟不知该如何开口了。
回到家往往就过了午夜了。从外面看,我们住的公寓的灯已经熄了。我用钥匙打开门,心知藏马就在迎面的黑暗中坐着。等开了灯,他从沙发上站起来,说“你回来了”,问我饿不饿,要不要吃个蛋羹或者面条;如果我的回答有点大舌头,他就去厨房给我煮点醒酒的东西。他一面手上忙着,一面问我今天做了些什么;如果我昨晚提到今天要去见一位山口先生,他就问怎么样,见着人了吗,事情还顺利吗,山口先生是什么样的呢,啊,真是位很有趣的人那,什么,那么无聊的吗……等等,等等。他絮絮叨叨的,又忙个不停;可他脸上的神气,和建志一模一样。
藏马和建志的真正相遇,发生在那天放学后。睡到午间休息的时候,建志离开教室就没再回来了。藏马一个人搭乘校车回到新家,却见建志单膝跪在门前的草坪上,脚踏车的链子掉了,他正试着用手指把它扳进去;力气大了点儿,车身向另一侧倾倒,藏马及时出手扶住了。
建志仰起头,也许是光线的关系,也许是视力不佳,他眯着眼,看着这个和他穿同样制服的少年。“你谁呀?”他问。
建志的问话说明了以下事实:
一、他是一个活在自身世界的人。而他身边的人也尊重他的孤独,不去扰乱他的平衡;起码,很少有人愿意主动这么做。
二、当他从自身世界“醒来”的时候,他又会变得非常地直觉敏锐,为了保护自己不受伤害,他会像刺猬一样竖起浑身的尖刺。
在建志的目光逼视下藏马回想起了他整个不愉快的童年。母亲喜好流浪的天性,以及她失败的婚姻,使得藏马在大多数时间都过着近乎“颠沛流离”的生活。他是个性格柔顺的孩子,但过于内向羞涩,加上经常地搬家、转学,难以交到同龄的朋友,更难成为老师的宠儿。有一年他在转去的班上完全沉默,直到临走告别时,大家才愕然地第一次听到了他的声音。藏马将视线移向别处,邻家的草坪上有小孩在骑着木马前后摇晃,有妇人在回廊上浇花,远方教堂屋顶的十字架在午后的阳光中闪烁,更远处的山峦灰蒙蒙的,若隐若现。然后他留意到建志右颊外侧大片的疤痕,那是什么?是烧伤吗?
就在此时车道上驶来一辆轻型摩托车,戴火焰纹头盔的少年单脚着地,不待车停稳即大喊:“好慢那,快上来啦!”建志应声弹起,脚踏车也被他碰翻在一边;藏马忙向后退,眼看他紧追几步跨上摩托车的后座,两人还在嚷嚷着什么,车子已绝尘而去。
藏马是个不喜欢收藏过去的人。刚搬来我家时,是初夏的时候,他只带了一个不大的行李箱,里面有几本书,几张CD,几件简朴的衣物,晚上他就借我的睡衣穿。我以为接下去他还会搬点什么过来,可是再也没有了。
是在建志家我第一次看到他俩青春期的合影。那大概也是在春夏之交照的,去郊游的样子。照片上有一辆红色的老式敞篷汽车,一片青草地,四个人。坐在司机位置的是个单眼皮的平头男生;挨着他站在车门边的是个穿长裤的短发女孩;车头上翘着二郎腿坐着的是梳一头小麻花辫的建志;在后座角落里审慎地凝视着镜头的则是藏马。
这张照片所呈现的情景出乎我意料之外。难道藏马曾经和建志以及建志的朋友们交好到这种程度?
在他俩命运交汇的那一天过后建志似乎并没再刻意追问过藏马的来历。这有可能是因为他早习惯了父亲的荒唐;也有可能是因为这时的建志已经决定做一名职业音乐家。要做职业音乐家不好好准备不行,而准备,是要花很多钱的。
建志开始为中学生杂志做时装模特,也借助父亲的人脉,在电影、电视剧里演些小角色,可挣来的钱还不够他玩乐的花销。那一年他结交了许多社会上的朋友,整日旷课,整宿不归家。回来则往往是因为不得不向父亲伸手。藏马很快就习惯了听那对父子之间的种种劝诱、乞求、争吵和吼叫。以至日后对建志早期创作的那些纯粹嘶吼式的朋克摇滚,他竟很容易地听进去了。
我辗转托人才找到了建志当年演过的少男少女的爱情电影。镜头太少,很难判断他是否具备演戏的才能。只是他眼睛很亮,不笑的时候酷,笑起来就有股特别的暖意,举手投足又是天然的洒脱不羁,这种小孩将来有没有出息不一定,但在聚光灯下必定是万人迷,令芸芸众生折腰。
藏马就这样在新家安顿下来了。他不说话,别人也很少问他。晚上做完作业他熄了灯,站在自己房间的阳台上,这里是郊外,比他过去住的城里空气新鲜,夜空里也能看到几颗星星。他呼吸着水样的空气,偶尔听到隔壁建志房里的音乐声。如果很吵他也不介意,如果是温柔的木吉他就更好了。他想起母亲的微笑和叹息,想起她偶尔的吻,想起她下葬时他手上握着的那支白色的雏菊,想起通往墓地的道路两旁种植的丁香树——白色的、紫色的小花,还有风中馥郁的香气;泪水湿润了他的面颊,他浑然不觉。
我到青学球场的时候是上午十点,建志和他那一伙人正在场上作传接球练习。他们穿着明黄的球衣,嘴里不停地开着玩笑,脚下动作却很认真。两队都到齐以后,队员站在中线左右相互致意:大拇指岔开,双掌相击,再合上,用力握一下。建志的手骨节突出,粗糙有力。他和每个人简单地招呼,但一定不知道我是那近一个月以来经常在酒吧盯着他侧影看的家伙。
我以为像他这样的小个子应该是踢锋线的,没想到他是后卫。他和那伙人中的大多数一样,球技并不算高明,但精神头儿很足,跑动积极,出脚快,甚至会跟人争抢头球。他并且时常呐喊着激励同伴。他们中有两个很会玩花活儿的,把球在前后左右盘来带去,一会儿停在胸口,一会儿停在肩膀、头顶,还偶尔来个倒勾,这时建志会带头鼓掌叫好。还没进球,可场面热烈得很。
我向领队示意要上场。
藏马觉得把建志搁在教室最后头与其说是对他的惩罚,毋宁说是对他的纵容。他可以想睡就睡,老师可以装没看见;打个小抄不用说也更方便了。有一次建志要补的功课太多,一大摞本子都堆到藏马桌上来了。藏马打开一本,发现他的字虽然龙飞凤舞,但不难摹仿,于是就帮他抄了几份。有一次到吃午饭的时间了,建志的朋友说也要帮他抄,可试写了两笔建志抓过来一看,不行啦,他说,结果剩他们两个在教室里并排忙活。
那一年建志的成绩一落千丈,又不顾师友规劝,退出了校橄榄球一部,可他在学校仍然有人气。他长得帅,英文好,会玩多种乐器,在校会上大出风头,而且只要愿意就会变得极有魅力。建志幼年丧母,体弱多病,却有着精灵般的气质,周围人对他几乎有求必应。如果他过于顽劣了,父亲能做的就是将他暴打一顿,但事后又会因为歉疚送给他大堆昂贵的礼物。学校里也差不多,气急败坏的责骂过后却少有真正严厉的教训。在如此调教下如果不是因为那颗易感的心,建志恐怕早就堕入邪路了。十八、九岁上他已经被称作天才音乐家,他有着天才的任性、狂妄、自我中心,时常坦率到粗鲁的程度。人们溺爱他,也出于同样的理由憎恨他;当他尝到真正的成功滋味时他也不得不咽下这憎恨的苦果。
我告诉藏马我们队踢赢了,我说建志踢得不怎么样,不过他人挺好挺开朗的,大家都玩得很痛快,约了下周再战。藏马说是吗,厉害啊,他面无表情,在池子里洗着鲜红的草莓,就这么吃还是拌上酸奶?建志最喜欢吃酸的,这我还没跟你讲吧?
建志少年时期的朋友中有一个是真正的足球名人。那个在窘迫时刻无意中拯救了藏马的火焰骑士,那个敞篷车里眼睛眯成两条细线的平头男生,当年不但是国家青年队的主力核心,在学校的成绩排名表上也总是名列前矛。阿英比建志高一年级,他上年留下的作业,自然成了建志本年过关的蓝本。藏马在校园里走过,有时看到球场边长椅上坐着阿英和建志,低着头,膝盖上摊着的不是数学就是理化,阿英大概在作讲解,建志胡乱地点头,然后就打个哈欠,伸伸懒腰,阿英有时会扇他后脑勺一下子,可脸上还是挂着耐心的笑。
坐在长椅另一头、和男生一样穿制服长裤的短发女孩是娜娜。她和阿英同年,比建志大一岁。很奇怪的,这个外表看起来毫无女性柔情的少女在建志缺乏母爱的成长期却扮演了最近乎母亲的角色。是她在建志母亲去世后牵着建志的手上幼稚园、是她叫上阿英把体育课上崴了脚的建志轮流背回家,是她在建志莫名其妙的高烧不退时守在他身边更换冰袋,当建志初次察觉自己色觉异常的时候,也是她坐在哭泣的他身边轻抚他的脸颊。
日向小姐呀,我那阵儿都不记得见她笑过,藏马说。
我以谈生意的借口去拜访了如今娜娜供职的贸易公司。问到一笔木材价格的时候,经理拨内线电话请日向小姐过来。她身材高挑,一头披肩发,和其他女职员一样,穿浅灰色的套裙,画精致的淡妆,指甲修得很漂亮。面对我和经理的提问,她从容不迫,条理清晰,十分精明干练的样子。可是拿着文件夹出门时却几乎撞在玻璃门上。
我欠了欠身,转念一想,又坐下了。离开公司前我绕到娜娜的座位,留给她一张我的名片,她翻弄着一叠表格头也不抬,说您走好。
我把这事告诉了建志。他大笑,到底是娜娜啊。
有电视台转播重要的足球赛事的时候,“铃兰”里就会变得喜气洋洋。大家都要最大号的啤酒杯,一升的那种,还有切成大片的火腿和干酪,堆在大盘子里,把桌子挤得满满的。建志一进来就有好几桌人齐声招呼,他双眸神采奕奕,笑容比当晚的灯光还要明亮,跟他特别要好的就跳起来把他强拉过去坐。他请每个人喝酒,和人赌赛哪一方会赢,谁会进球;比赛进行中他时而高声感叹,时而前仰后合,看到忘情处更会拍着大腿两脚在地板上乱跺,十足的小孩相。
如果比赛精彩纷呈,结束后大家意犹未尽,说建志既然赌输了那就唱个歌吧。老板从里屋拿出吉他,他并不推辞,接过来抱在怀里,沉吟片刻,右手五指轻扫琴弦,屋子里马上安静下来。
我不懂音乐,最近才听了建志的多张专辑。我喜欢他近期作品中浓郁的拉丁风味,喜欢那种男子汉式的坦荡的热情,不过毕竟是东方人,热情背后总免不了依稀的哀愁;好像是一个晴朗的午后在山谷中高歌,为远去的爱人送行。有时建志停下拨弦的手指,用指尖和掌心在共鸣箱上敲击出灵活多变的节拍,大家随之变得更high,好几个人醉得不行了,可那空旷的感觉仍在。
放弃了橄榄球的建志逐渐成为足球的粉丝,可这对他与阿英的友谊却毫无助益。阿英高中毕业后加入国家队,很快成为这个国家一颗最耀眼的足球明星,几年后更登上了世界的舞台。与此同时建志也成为年轻一代追捧的新音乐先锋,在艺术和商业上都获得了巨大成功。但令大多数知晓他二人过去的人士不解的是,同样作为青年领袖,他们却从未在公众面前提及过对方,并且努力避免任何可能碰面的场合;在与共同的朋友联络时,他们也会小心躲避与对方有关的话题。有些少年时期过于亲密的男性伙伴,长大成人后会因为回想起当年的亲密、无话不谈而感到尴尬,从而刻意疏远对方。他们俩也是如此吗?
藏马觉得阿英是个很友善的人。他上门的时候如果建志不在,他不会像娜娜那样冷冷地抛下一句:是吗,垂下眼皮掉头就走;他会呆一会儿和藏马聊聊天。他问他住得习惯吗,有什么需要的东西,知道在哪儿买吗,学校怎么样,太大了有些地方不大好找是不是,某某老师还可以吧,那一位可讨厌了,别理他就完了,有事跟建志说,不过那家伙大概记不住,跟我说一声也行,能帮上忙就好。他站在台阶下面,一只脚跨在阶梯上,老是笑眯眯地眯缝着眼;藏马背倚着门,问一句就答一句,看看阿英,再看看门前的树、草坪,不知怎么,心就怦怦地跳起来了。女佣妙子在窗口探出头来,中田君啊,进来坐吧。藏马脸红了,忙闪开门请阿英进去,阿英说不了,我还有事。
是阿英把藏马领进了他们的小圈子。他是国字号选手,又早早地帮家里做生意,所以是他们中经济最宽裕的一个。那年暮春他买了一辆二手车,周末的时候便带上这几个好朋友去山里玩,风景宜人,警察也基本看不到。起初藏马给他自己和建志准备便当,阿英尝过他的梅子饭团和虾籽寿司后说很好吃,于是藏马就做上四人份。有时他们也在河滩上野炊,娜娜和建志拾柴生火,阿英和藏马预备菜肴。阿英脱掉外衣,只穿着运动背心,袒露出宽厚的肩膀和壮健的手臂;同样脱去外衣的娜娜蜂腰窄臀,亭亭玉立,冷艳不可方物;建志还很瘦小,但胃口比谁都好,别人吃不完的最后都让他一扫而光;藏马手脚麻利地煎煮烤涮,他很少开口,吃得也少,看着阿英和建志争先恐后、狼吞虎咽的样子,他忍不住地微笑。
建志没有直接评价过藏马的手艺,不过他开始挑剔妙子做的菜。他搂着妙子的肩,嘴角挂着一丝恶作剧般的笑容,用甜蜜的声音抱怨着,说怎么成天这一套啊,他要吃小笼包、蛋饺、章鱼丸子、什锦煎饼、寿司饭、烤牛舌、煎鸭胸、龙虾沙拉、红豆烧……藏马用心听了,一一记下来,不会做的就去图书馆查食谱。一日他在厨房弄午饭的时候,建志哼着歌溜达进来,在料理台上放下一包青梅干,然后去冰箱拿了一瓶冰水,转过身说:这个牌子的比较好。
我在咖啡厅喝下午茶的时候,看见建志沿着门外的人行道走来,他步履迟疑,边走边东张西望。我迎出去,他不好意思地说朋友让他来看看这边的画廊,可他把画廊的名字忘了。
建志是重度色弱,却对绘画和摄影很有兴趣。他中意的是那种布局简静、设色厚重、明暗对比强烈的作品,自己也画素描、拍黑白照片。他和几个设计师关系很好,和我熟了以后,有时给我看他们之间合作的草图。最近的是狗骷髅的图案,有奔跑和蹲踞的两种,他说是因为爱犬生育而得来的灵感。我们谈话间小狗们就围着沙发跑来跑去的,时而跳上他肩头,时而扑进他怀里,他从不呵斥它们,只是揉弄小狗的毛。我送了他几张上世纪初叶的欧洲版画,他很喜欢,回赠给我一个底部有百合纹章的烟灰缸。
建志在最红的那几年曾经对街头时尚产生莫大影响,时至今日仍有许多年轻人追随他的硬派风格。他虽然个子小,但体格结实、比例匀称,衣服穿出来很有型。实际他本人并不怎么在乎穿着,平时马马虎虎,上镜头就完全交给形象设计者。
我给自己和藏马各买了一副建志戴的那种粗框的雷朋眼镜。揽镜自照,感觉还不坏。我叫藏马试试,他不肯,勉强再三,我把眼镜强架在藏马脸上,果然不行,他欠缺粗犷的味道。
藏马抿着嘴唇,整晚都拒绝和我说话。
藏马的窗前有棵核桃树,探出大半个身子再伸直手臂就能够到树梢。阿英揪了几颗小小的青皮核桃,两人敲开来拣嫩得流汁儿的果仁儿吃。阿英头枕着胳膊躺在藏马的床上,右腿支起来,左脚搭在上面,藏马坐在床头的书桌旁。他们经常谈论的是阿英的事。再过半年阿英就要从高中毕业了,究竟是升东大,还是进职业队,抑或去国外受训,他还拿不定主意。未来在他面前铺开条条大道,每条道路上都闪耀着金光。藏马从未想到过烦恼也可以是这么美妙的一件事,他在心里暗暗地叹息,同时由衷地为朋友感到高兴。
夏天天黑得晚,八点钟左右夕阳的余晖仍将半个天空染得红彤彤的。藏马听到石子儿敲打玻璃窗的声音,打开窗户一看,阿英在下面冲他招手。他骑摩托车带着他,有时去附近的电影院看电影,有时去打台球、保龄球或是玩街机。藏马羡慕他什么都会玩,都玩得好;借助银幕上投射的光线他看到身边黑暗中阿英爽朗的笑容,那也是他羡慕的。
一次阿英说要带他去下城的DISCO跳舞。说完后他上下打量着他,他腼腆地笑。阿英皱起眉,问他多久没买过新衣服了,他不知该怎么回答。父亲偶尔想起来会给他几个零花钱,可父亲在家的时间不多,想起来的时间更少,光是买必要的文具和运动鞋他的钱就用完了。
阿英的车停在卖休闲品牌的服装店门口。店里成排的挂着各色服装,靠墙壁的架子上摆着鞋,灯火通明,可没几个人在里面。他俩身高相仿,阿英就依照自己的号码来挑。看到顺眼的,他就拿下来,转过身,朝跟在他后面的藏马身上比比,然后或者放回去,或者就搭在藏马平端着的前臂上。藏马捧着那些衣物,好像捧着什么宝贝似的。阿英买了两件衬衫、一件Polo衫,一条直筒裤,一条短裤,三双棉袜子,一双帆布鞋,花了两万多块钱。他让藏马换上绛色的短袖格子衬衫和卡其布的短裤;他穿新袜子的时候,他就蹲下去帮他绑紧赤红的鞋带。
当收拾停当,站在镜子前面对镜中那个容光焕发的美少年时,藏马被完全吸引住了。收银的女孩子在他身后赞叹,阿英拍着他的肩,他都没有反应。他谨慎地审视着对方,仿佛朝前再迈出一步,他就将进入一个新的世界。
那时藏马还不会跳舞,在舞池里跌跌撞撞的。可比起舞艺精湛的阿英,那一晚人们的目光焦点都集中在藏马的身上。
学校里基本上每个学生都会参加一到两个社团。比方说逃学之前的建志既是橄榄球部的主力又是唱诗班的领唱,阿英更是在足球部和问答竞赛部都担任主将。像娜娜这样什么也不参与的可说是绝无仅有。一年多以前建志刚进高中的时候阿英提议让他教娜娜弹吉他,娜娜的悟性不差,学了一阵子倒也能弹得像模像样的,于是建志自任贝斯,再拉上一个从初中就和他玩音乐的诚作鼓手,组成了他高中时期的第一支乐队。不幸的是虽有俊男美女吸引眼球,这支乐队却并未打响,娜娜冷若冰霜的气质,不但让台下的观众浑身僵硬,连原本和建志打闹惯了的诚也会变得很不自在,照建志的话说“娜娜一出场,空气都冷了”。最糟糕的是一次演出结束时观众跳上舞台与乐队同乐,某个大概是从外区来的傻小子竟敢在娜娜身旁蹭来扭去,结果被打到满脸开花。虽然建志也正处于好事的年龄,可因为打架被夜店取消登台的资格却是他极不乐意的,二人吵了一架后娜娜就退出了乐队。
藏马参加的是围棋部。这是他的一位继父教给他的本事。尽管当时还在上小学的藏马被他不断的吞云吐雾熏得够呛(这是母亲与他离婚的理由之一),可后来他每坐到棋桌前,就忍不住怀念那个戴副眼镜瘦瘦的、老是搓着两手坐立不安的男人。可惜藏马下围棋的机会不多,围棋部的活动室堪称校内最冷清的所在,仅有的三两个成员也常常缺席,没有女生理会恐怕是主要原因。看看人家棒球部、足球部和橄榄球部,从经理到后勤外联,都清一色由女生掌管,更不要说那些打扮得性感火辣的拉拉队了。
足球部在校内的人气能够超越老大哥棒球部,当然是阿英的功劳。自U15起就是国家队主力的他,毫无疑问是本校的头号英雄。除了引来一大堆女粉丝尖叫之外,每年更有许许多多男生因为憧憬着与他并肩战斗而积极申请足球部。其中暂时(或一直)未能如愿的那帮,就总是在足球部训练时围绕在场地四周,全神贯注于阿英的每一脚传球、每一次射门,不时地啧啧赞叹,偶尔也会彼此争辩,倘若阿英经过他们身边,哪怕仅仅是为了热身在跑圈,他们也会大声地给他加油。
藏马渐渐地也加入了这一群当中。他觉得自己远不如身边的这帮人懂得足球的妙处,但他喜欢看阿英潇洒准确的传接动作,他冷静的、突如其来的攻门,还有他脸上始终挂着的轻松的笑容。有时阿英在场上伫立扫视全局,或者一轮进攻后退回半场,藏马觉得他的目光会投向他,会向他微笑;他的脸颊又烧起来了,他得低下头去看草坪。草长得绿油油的很喜人的样子,阿英曾经领他在上面走过,非常松软又有弹性,摔倒也不用担心会受伤,阿英说。他再抬起头的时候阿英已经跑开了,下次一定要回送他一个大大的笑脸,藏马想。
周日清晨我在起居室里练习高尔夫球的挥杆动作时,听见卧室那边藏马的手机铃响。他出门买东西去了,把手机落在家里。一看到屏幕上显示着的建志的名字,我竟猛然紧张起来。铃声耐心地唱着,讽刺的是,那是建志所写的一曲《Invitation》,我的犹豫,倒像是我不敢接对方的帖子似的。
我把调门儿尽量压得很低:喂。
喂喂,小藏吗,好久不见,最近还好吗?下周来我家怎么样啊?电话那边的声音开朗而略带几分漫不经心。
他不在家。
那一边突然沉寂下来。我不由自主地想象着建志皱紧眉头,仿佛不小心碰到一滩脏东西时的嫌恶的表情。
有什么事吗?
呵,没什么,再说吧。
也许他并不像我想的那么严厉。他所在的那个圈子,说搞艺术的生性倾向也好,说娱乐大众的本质淫荡也好,像我们这样的人多了去了。他肯定早就习惯了吧。何况他十七岁就写下了“如果人有所谓个性的话那么眼中所见的颜色也定然不同,在我看来美丽的花朵在你却是丑陋的食人花”这样的句子,如果没有这样的觉悟,他也无法在这个偶然落脚的陌生星球生存下来吧。
这通电话多半是小惠让打的。
小惠是建志的同居女友。她曾经作泳装模特的过去,令建志的友人们几乎一致地反对她。藏马却意外地和她谈得来。在人前一贯沉默寡言的藏马,与小惠一起时却有说有笑。她吸引这兄弟二人的,我想是那种家里经营旅馆的外省女儿所特别具备的干净爽快以及永远乐观的精神。藏马时常做些菜和点心给他们送过去。向小惠传授某样料理的制作、和她讨论进一步改进的方法,听她讲小城镇民宿中百年来发生的种种不可思议的故事,成了藏马生活中的一大乐趣。
不过藏马和建志的前任女友同样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光穗在与建志分别两年多后,眼下在都内的律师事务所上班。家里给她介绍了个新男朋友,也是出身名门,据说非常的温柔体贴。回想起与建志相处的八个年头,恍如隔世。
光穗偶尔邀藏马见面,喝个咖啡什么的。我有次跟着去了,坐在隔他们两张桌子远的地方偷看。光穗人很瘦,高颧骨,大眼睛,下巴尖尖的,偶有一笑,但总是一副心事重重的神态,我认为她是很典型的“薄命”的面相。他们两个也不怎么说话,就是相对坐着,喝东西。后来不知藏马说了句什么,光穗突然哭了。她抓起桌上的餐巾纸使劲儿擤了下鼻子,又抓起一张捂住脸,抑制不住地抽泣,两个肩膀一耸一耸的。藏马脸涨得通红,嘴巴颤动着,手朝前探,又在自个儿身上胡乱地上下摸索,模样可怜得很。后来光穗把手袋放在桌上打开,藏马忙站起来,帮她掏出一包纸巾递过去,咖啡杯子险些让他的胳膊肘给碰翻了。
后来我问藏马他说的是什么。等待良久,他说:我说稻村小姐得到幸福了,真是很好的事呢。
暑假里四个人去邻县登山露营。把车子停在山脚下,背上帐篷、睡袋、食物、饮水、吉他和足球,目标是云雾缭绕的最高峰。可他们第一次来,对这一带山区不熟悉,目的地比看上去远多了,翻过一座山头,又是一座,接着又是一座。阿英建议从树林里穿过去,仿佛是条捷径,娜娜则坚持要走视线所及的山路。二人争执不下,分道扬镳,藏马急匆匆追上阿英,建志留下陪着娜娜。
那片林子里的树既高又密,阳光都被遮住了。脚下是凸起的树根、倾倒的树干和积年腐朽的落叶。他们走得格外留心,还得不断地拨开面前的枝杈,头顶上偶尔传来几声逼仄的鸟鸣。然后他们发现自己降落到一个斜坡上,下临一池清澈透明的湖水,阳光给水面洒下大片的金子,透过水波可以看到一群群的游鱼。
藏马随着阿英在柔软的青草地上坐下来。他们卸下背包,喝了水,再把便当拿出来吃。阿英的眼睛一直望着对面的湖。
没带鱼竿儿来真可惜呢。
对呵。
娜娜傻瓜啊,错过这么美的地方。
是、吗。
不过,再怎么说也是咱们走错了路。
嗯。
我小时候啊,那时候不是常常听童话故事吗,两个小孩子在森林里玩,玩着玩着就迷了路,知道吗?
是。
那个很可怕吧。不过最后总是好事呢,遇上仙女啦,得到个下金蛋的母鸡啦,很好呢。
呵。
我很羡慕呢,为什么我就没迷路。老是和娜娜、小建出去玩,玩到很晚不回家,可一次也没迷路……到底是多了小建啊。
是吗。
不过,仔细想想,和娜娜一起怎么也不会迷路吧。
呵。
好想试试啊,一次也行。
阿英揪起手边的一朵小黄花,在眼前端详着,问藏马你认识这个吗,藏马摇头说不。阿英把花放进嘴里,慢慢地嚼,藏马觉得他有稍许的忧郁。
几个月来他们已经很接近,在藏马的记忆中还从未有过如此亲近的他人,比妈妈更亲近也说不定。此时他们也挨得很近,两人呼出的气流仿佛都交织在一起,可藏马感受到前所未有的不安;他恐怕阿英离得很远,在赶上他之前,他怕他的心已经碎了。
后来阿英说要游泳,把上衣脱了,只穿着短裤,涉水走了几步,却又停下来、转过身凝视着藏马,波光缓缓行进,群山在他背后犹如折起的翅膀。
藏马仍立在湖岸上,肘弯上搭着刚脱下的白色T恤。即使在成年后他也不是个强壮的男人。他有着美少年式的身体曲线,修长,柔婉,肤色新鲜得如同吸饱了露珠的花瓣。那一刻他停留在湖岸上,脑海中一片空白,他听着日头的流转,听见万物无声,听着岸边寂寞的岩石,听见内心的花儿璀璨地开放。
我去看建志的live了。
场地不大,约能容纳一千名观众。令我惊讶的是居然有不少年轻漂亮衣着前卫的女郎,我一向以为建志的歌迷基本上都是男生的。当然她们大多有帅哥相陪,但看那种翘首以待的热切模样,实在不输给身边的男伴。
不过比起我以前经历过的live,这里还是张扬着格外浓烈的雄性味道。视野之内净是晒黑的皮肤、粗粝的胡茬儿、晃动着的线条刚硬的臂膀、以及半带挑衅的目光。特别是临近开演时分,后排的观众不断地朝前挤,身体的摩擦碰撞、热辣辣的气息打在脸上、脖颈上,不要说转身的余地,就是呼吸也变得有些困难了。
正在我为自己的处境担心的时候,四周突然暗下来了,一连串频密的打击乐器伴随着背景音乐如激流般迸发,场内杂乱的噪音瞬间转换成了整齐划一的呐喊,无数条手臂在头顶挥动。旋即舞台上方投下一束灯光,映照出舞者苍白的身影和充满力度的舞步;随着乐队成员的登场,更多的乐器加入进来,乐声也变得更为铿锵奔放,一场提前到来的夏季音乐盛宴就此上演。
那年藏马曾经与阿英一道去看过建志乐队的演出。娜娜退出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他们都没有另一名固定的成员,如果应征的是吉他手建志就负责贝斯,反之就由他弹吉他,他并声言根据需要也可以去玩键盘,可是来的人总不能令他满意。往往是他对人家的技术大批一通,对方免不了反唇相讥,有时吵着吵着甚至会动上手,最后对方还是拍屁股走人。
也难怪旁人难以适应建志的乐队。此时的建志已经表现出了日后令他红极一时、但又招致很大争议的“杂食性”风格。他在初期深受90年代垃圾摇滚、另类音乐和嘻哈风潮的影响,一场演出中,既有Nirvana的愤怒嘶喊、又有Smashing Pumpkins的华丽感伤,再糅合进Beastie Boys和Red Hot Chili Peppers的顽童气质,同时奇迹般地具备了60年代民谣和摇滚运动早期所特有的那种单纯优美的旋律。给藏马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建志独自抱着木吉他坐在橘黄色的聚光灯下如喃喃自语般唱出的这一首《Invitation》:
向那个方向走去的话会有什么呢,你如此说来我却毫不在意,
这向前延伸的赤红的花朵啊,我只想一直看下去。
如果神在某处存在请治愈这折断的翅膀,
如果脚步变得沉重,如果第一次体会到生存的价值,请静静微笑。
如果人有所谓个性的话那么眼中所见的颜色也定然不同,
在我看来美丽的花朵在你却是丑陋的食人花。
这也正是当你发笑时我却会发冷的道理,
向那个方向走去的话会有什么呢,你如此说来我却毫无感觉。
涂抹上鲜艳的颜色,愚蠢地,为那追忆的花,
所见令我怒狂,所愿真实的房间。
循环往复连绵不绝,泪水是沉默的月,
无休无止无法听到,这呼声能否传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