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3月1日披露纪律处分决定书。经查明,山煤国际与控股股东山煤集团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在与控股股东就相关账款已达成抵账协议的情况下仍按照抵账前金额归还欠款,造成资金多付的事实,客观上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且未及时采取措施追回,也未在相应定期报告中就资金占用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上交所对山煤国际、控股股东山西集团和时任董事长王为民,时任总经理兰海奎、梁建光,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钟晓强、吴艳予以通报批评。
上交所3月1日披露纪律处分决定书。经查明,山煤国际与控股股东山煤集团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在与控股股东就相关账款已达成抵账协议的情况下仍按照抵账前金额归还欠款,造成资金多付的事实,客观上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且未及时采取措施追回,也未在相应定期报告中就资金占用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上交所对山煤国际、控股股东山西集团和时任董事长王为民,时任总经理兰海奎、梁建光,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钟晓强、吴艳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