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2月16日、2月17日、2月18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经公司自查,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要事项。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经公司核查,截至公告日,公司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涉及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四)经公司向控股股东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宁波交投”)询证确认,截至公告日,宁波交投作为宁波建工的控股股东,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与宁波建工相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影响宁波建工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宁波建工相关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五)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目前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