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2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宜兴市高塍远东大道6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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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锡培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邵亮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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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为上海艾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延续原有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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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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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为议案1,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议案为议案2,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议案2,关联股东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蒋锡培、陈静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叶晓红、刘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9日